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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盛治純
事件:
重慶墊江縣高安供銷社的退休職工,退休後,他認真學《消法》,自覺主動維護自身權利和廣大消費者的權利。維護自身權益7次,幫助其他消費者維護權益28次。為消費者提供法律和消費常識諮詢210多次,幫助消費者出庭3次。現在每到高安趕場天,盛志純老人家裏就坐滿了向他投訴的農民,他還自費印製了大量宣傳《消法》和科學消費的宣傳資料,免費發放給來投訴的群眾,他在農民心中樹立起了維權為民的高大形象。
2010年,墊江鹽巴銷售價格猛漲,老百姓怨聲載道。當時,他就決定主動維護自己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為此,他自費到大竹、鄰水、梁平、長壽進行實地調查,調查結果,墊江的鹽巴價格比這些地區每斤高4-5角。把情況整理寫成調查報告,向各部門進行了反映,使問題得到迅速的解決。他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深深的感覺到懂法,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性,他就自費購買了3千多元的法律書籍,通過勤奮的學習,他成了法律土專家,他不僅免費為消費者提供維權法律諮詢,還主動幫助消費者調解糾紛,維護權益,對消費者進行法律援助,代表消費者出庭打官司。比如2012年,殘疾人消費者熊業芳坐著輪椅,並由丈夫背上樓,找他幫忙,原因是她家裝修房子購買了8400元的劣質裝飾材料,裝修後,全部起泡、脫落,他們找商家索賠,商家以各種理由百般推託,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見到這個情況後,盛治純不講任何報酬,全心全意的幫助熊業芳與商家理論,商家全額進行了賠償。
2012年5月6日,盛治純發現自己的小孫子上學,要繳納很多收費項目,完全屬於亂收費,帶著問題,他對這個學校的其他學生家長和學生進行了實地調查,從調查中發現該校存在向學生推銷課外書籍、校服、並收取學生衛生費、飲水費、考卷費、保險費每人每年40元。學生在學校食堂就餐每餐3.8元,只有兩素菜,以上均無任何發票或收據,他將調查結果及時向縣消委進行了反映,得到了高度重視。縣消委聯絡了央視和重慶電視臺分別進行了實地採訪報道,在全國都引起了很大的反響。為此,縣教委向各校下發了《嚴禁亂收各種學雜費的通知》,使縣內學校亂收費現象得到了迅速的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