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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8月9日訊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關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進一步簡化境外投資項目管理程序試點方案近期將出臺。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等十二家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聯合發佈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發改外資[2012]190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
問:您提到的境外投資審批問題,也是很多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比較關心的問題。請您介紹一下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繼續簡化境外投資審批核準手續方面將採取什麼措施?
答:根據國務院有關法規,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核準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發展改革部門核準境外投資項目堅持政企分開原則,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和産業政策、是否符合國際準則、是否危害國家安全等外部要素,並針對境外投資項目具體可能遇到的政治、經濟、法律風險進行風險提示,境外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産品技術方案等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責任和風險。
對今後一段時期的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我委將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精神,按照今年溫家寶同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對外投資“要加強宏觀指導,強化政策支持,簡化審批手續,健全服務保障”的要求,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一方面要更多地通過戰略規劃、産業政策、稅收政策、外匯管理等經濟法律手段,做好境外投資的宏觀調控。另一方面,要按照程序簡化、決策透明、管理高效的原則,不斷完善現行管理程序,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增強現行管理流程各個環節的銜接與協調,全面促進境外投資便利化。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就是進一步簡化境外投資項目管理程序試點工作。隨著我國境外投資的迅猛發展,當前境外投資項目管理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委根據企業反映和調查了解的情況,在減少限額以上境外投資項目申報環節、簡化地方企業大型境外投資項目登記程序、全面實行地方企業小型境外投資項目核準便利化、項目申請報告編制等方面針對性地提出了進一步簡化管理程序的措施,比如為切實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對於地方企業實施的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下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下的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實行表格制核準管理,不再要求企業提供項目申請報告。試點方案近期就會出臺。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認真總結境外投資管理經驗,研究修訂完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積極為我國企業境外投資創造更加公平、規範、透明、可預見的政策環境,進一步做好境外投資服務、管理和促進工作,近期就將對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企業和社會各個方面就此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