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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審的消息,引起同行激烈反彈。昨天,汾酒集團採取行動,正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屬商標局遞交了商標異議申請書,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其商標註冊。
汾酒集團的異議申請書洋洋灑灑6000多字,從七大方面闡述:“國酒茅臺”不應被核準註冊。汾酒集團認為,如果“國酒”獲得註冊,由茅臺永久性地獨佔使用,其他名酒生産企業則不得使用,對其他名酒生産企業構成不正當競爭,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必將産生負面影響。而一家企業僅僅利用一個註冊商標就獨享超高信譽,壟斷了信譽資源,取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進而獲得超額利潤,直接侵蝕到同行業其他企業的市場、銷售、品牌信譽,限制了同業競爭,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修改了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
據了解,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日前發佈公告,稱貴州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初審通過。這意味3個月公告期內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無效,茅臺將“轉正”成為“國酒茅臺”。
資料顯示,茅臺集團公司在2001年、2006年、2007年,3次以5個註冊號碼申請“國酒茅臺”商標,但現在這些申請的商標均已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