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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下發《關於市區收取土地出讓開竣工履約保證金的通知》,開始收取開竣工履約保證金,此舉將有望給那些不守信用、低效利用土地的現象念響“緊箍咒”。
一是競買人在競買土地時要按照不同土地起始價一定比例繳納開竣工履約保證金。其中,70%為開工履約保證金,30%為竣工履約保證金,項目按時開工後10個工作日退還履約保證金的70%,竣工後1個月內退還剩餘履約保證金。如競得人違反合同約定,則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違約金從開竣工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用地單位另行繳納。
二是明確了不同性質土地的開竣工收取比例及退還保證金的方式。經營用地土地出讓起始價5000萬元以下和5000萬元以上分別收取5%和3%開竣工履約保證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工業用地土地出讓起始價在2000萬元以下和2000萬元以上分別收取3%和2%開竣工履約保證金。考慮到工業項目的特殊性,工業用地履約保證金直接從土地出讓金中暫扣。
三是建立督促預警工作機制。市財政等部門根據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約定內容,在距開竣工日期30日前,向用地單位發出開竣工期限告知書,距15日前發出督促開竣工告知書,督促其儘快開工或竣工。該項制度的推行將有效防止企業拿地後不開工或拖延工期,政府對土地的批後監管力度也將得到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