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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處長秦潔 (左一) 、審計署教育審計局副局長、審計署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辦公室副主任劉星(中)做客人民網。(人民網記者 楊翼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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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2日電 (記者 彭亮)8月2日,審計署發佈2012年第34號公告,公佈了“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審計署教育審計局副局長、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辦公室副主任劉星在接受人民網財經頻道記者專訪時表示,下一步審計機關還將採取措施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劉星説,對於下一步的整改工作,審計機關還將採取以下措施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一是審計機關在出具的審計報告中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此次審計,各級審計機關要向每個省本級、市本級和縣出具審計報告,並出具全市匯總報告和全省匯總報告。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在審計報告中都提出了明確的處理意見,並規定了整改期限。我們要求各省、市、縣本級在60天內完成整改,經過省級政府匯總後,在90天內將全省整改情況書面反饋審計署。
二是通過審計公告,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此次審計署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全文公告,就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的一個重要渠道;對於各地和有關部門反饋給審計署的整改情況,審計署將向國務院進行專題報告,國務院還要向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這個整改情況也要向社會公告。通過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的公告,可以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督促整改。
三是對於審計移送的案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立案查處。審計部門也將跟蹤案件的處理結果,並適時向社會公告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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