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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樹清主席上任伊始就提出,加大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力度、提高對股東的回報。不過,部分上市公司推出的分紅方案水分十足,甚至還有些公司將分紅變成大股東套現的工具。分紅的背後,折射出的是諸多上市公司存在著對分紅新規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
第一,作秀式分紅。截至7月18日,2011年度A股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共計5755億元,剩餘85家公司公佈了分紅方案但未實施。2011年A股上市公司增加了近400家,但扣除四大行及兩桶油的公司現金分紅僅比2010年增加300億元。不難猜測,相當一部分公司對現金分紅態度消極,或不實施現金分紅,或象徵性地現金分紅。第二,融資式分紅。此類公司大多呈現出兩個特點,一是經營活動現金流往往較為緊張,二是在分紅前後,常有增發預案出臺,甚至部分公司在分紅完畢及成功實施定向增發之後,直接將募集的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其實,為了規範上市公司分紅與再融資,此前管理層已發佈有關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方面的要求,不過並未具體規定分紅與再融資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少上市公司為此想方設法為達到融資條件而進行分紅。第三,套現式分紅。對於有套現需求的上市公司高管或大股東來説,通過辭職或減持套現易犯眾怒,因此並非上策,而分紅套現則更為體面。事實也確實如此,今年以來,辭職套現或産業資本頻繁減持的案例相對較少,除了監管層在這方面加強監管之外,套現方式的轉變也是重要原因。對A股市場的分紅亂象,管理層並非視而不見。日前管理層已要求從完善《公司章程》相關條款、建立分紅決策的工作機制、切實執行現金分紅方案、如實披露現金分紅信息等四方面來完善分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