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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證監會日前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強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培養股東回報文化,提升A股投資價值已經成為了監管部門的監管方向。但統計數據顯示,在2011年以後新上市公司中,有135家上市公司上市當年就迫不及待地進行了大比例的現金分紅,限售股股東從中獲得紅利高達60.35億元。
分析人士認為,提倡現金分紅的方向沒有錯誤,但這些剛剛上市的公司正處於企業高速發展階段,但卻在募集了大量資金之後進行高比例現金分紅,存在大股東借此套現的嫌疑。
W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兩市共有585家上市公司2011年度進行了現金分紅,分紅總額為969億元,股利支付率(現金股利/凈利潤)為22.2%。然而,統計數據顯示,在上述585家企業中,有135家是在2011年以後上市的。從股利支付水平來看,上述135家企業共計支付了84.14億元的現金股利,佔全部凈利潤(198.51億元)的42.4%,遠高於22.2%的平均水平。135家企業中,股利支付率在20%以上的就有116家,佔比高達85.9%。而在部分上市公司中,甚至出現了現金股利遠遠超出當年凈利潤的情況。
以紫光華宇為例,該公司2011年年度權益分配以總股本74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幣現金,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也就是説其年度分紅總額達到了1.11億元。相比之下,2011年全年,該公司凈利潤僅為8117萬元,其年度分紅總額已經超過了當年的凈利潤,股利支付率高達136.7%。
紫光華宇上市之前,該公司包括邵學、任濤等高管在內的前十大股東合計持有3726萬股限售股,持股比例為50.36%,而按照2011年的分紅方案,僅上述股東就通過現金分紅方式套現了5950萬元,其中僅董事長邵學就套現了2721萬元。
WIND統計數據顯示,若以2011年12月31日限售股的持股比例計算,上述135家2011年以後上市的限售股東共計獲得了60.35億元的現金分紅,佔到了全部現金分紅(84.14億元)的71.7%。也就是説,在這些看上去十分慷慨的分紅方案中,由於限售股尚未解禁,原始股東所獲得的現金分紅總數要遠遠高於流通股股東所獲得的現金分紅。
從上述135家企業的板塊構成來看,創業板達到了68家,佔比50.4%;中小板則達到了53家,佔比39.3%。一位證券業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對於這些剛上市的公司而言,大股東有著長達36個月的限售期,而在這些限售股解禁之前,大股東可以通過大比例的現金分紅縮短財富變現的時間,分紅可以使他們拿到大量的真金白銀,因此,大比例的現金分紅已經成為了大股東套現的手段。
該人士告訴記者,在納斯達克中,上市公司尤其是剛上市的公司往往很少進行大比例現金分紅,因為這些企業都處於高速成長期,對資金要求十分迫切。而一旦進行大手筆的現金分紅,往往意味著這些企業高速成長的階段已經結束。而在A股市場中,創業板作為高速成長的板塊,對資金的需求也應當比較迫切,但是卻出現了大比例的現金分紅,一方面反映出了大股東急於變現,另一方面也與過度超募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不高有關。(吳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