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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發改委宣佈,將集中放批100萬千瓦的光伏項目審批“路條”。這佔據國家能源局年度光伏裝機300萬千瓦計劃目標的1/3。青海省已向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黃河上游水電集團等多家企業發放了總量為100萬千瓦的太陽能光伏電站建設路條。此時上馬光伏項目非但不會為青海帶來巨大收益,相反,其可能會加劇光伏産業的困境。青海光伏企業可能“死不瞑目”。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青海大規模發展光伏産業缺乏足夠説服力和基本常識。首先,國內光伏行業處於低谷期,産能嚴重過剩,産品價格暴跌,企業生存狀況嚴重堪憂,公司鮮有熱情和實力去大規模拓展項目。而此次青海選擇在光伏産業不景氣之時“奮力進取”,其“不走尋常路”的勇氣值得嘉獎,不過“逆市”的作法卻不值得提倡。
第二,青海、新疆、甘肅等地太陽能資源儲量十分豐富,不過目前西部地區眾多電站均建設在沙漠和隔壁地帶,電網覆蓋不到位,導致一些項目紛紛出現發電利用小時數持續降低的現象,“棄光”現象已十分嚴重。此次大規模開展項目對光伏産業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蒙西窩電應當引起全社會重點關注,片面的考慮問題,“拍腦袋做決策”的行事方法會使民企、行業、地方經濟“很受傷”。
第三,我國光伏發電量在整個電力構成所佔比例極小,2015年總裝機容量也不足2%。青海省此時決定發展光伏産業是大錯特錯之舉,這與國家電力發展的整體佈局和節奏是不相符的。青海省水力資源相對豐富,迎風度夏之際,青海重點發展水電或許能為本區經濟帶來更多實惠。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青海此次“反常規”舉動違背了市場發展的基本規律。光伏産業可以成為青海未來的重點新能源産業,現在大規模發展確實“時機不對”。不過,這也許是政府鬆動産業政策的一個信號。我國下半年經濟提速需更多的大型項目支撐,政府有望放開審批限制,投放大批新能源和基建領域的項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