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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南方日報報道了星匯名庭改規劃遭到業主的強烈反對一事。開發商計劃將部分180多平方米的兩梯兩戶大戶型改為90多平方米的兩梯三、四戶小戶型,並將部分商用規劃取消。如此,該樓盤將在總建築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增加377戶人家。開發商對此的解釋是小戶型“更好賣”。
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對商人來説,追求商品“好賣”是其分內之事,這無可厚非。但是建築規劃的更改並不是開發商一個人的事情,它牽涉到小區內所有業主的切身利益,豈能是開發商關起大門説改就改的呢?
買房,即使對富裕的家庭來説,也是一件需要貨比三家、反復掂量的大事。樓盤的設計規劃從樓盤的前期宣傳開始,就成為影響準業主購買與否的依據。業主決定購買,體現了準業主們對這個規劃的認可。而且規劃不僅是購房者置業的參考,也是開發商對公眾的一種承諾。在建設期間更改規劃,對開發商的信用來説是一種損害。
雖然規劃的更改並不涉及現有業主的物業,但建築規劃是牽一髮動全身的事情,大戶型改為小戶型之後,住戶增加了377戶,按常理,居住人口也會增加。小區的居住人口增多之後,分攤到住戶頭上的各種公共資源例如綠地、遊樂設施就必然會減少,同樣的空間容納了更多的人,這樣的空間也會顯得比之前更為擁擠。分蛋糕的人多了,蛋糕卻沒變大,難怪業主們有很大意見了。
其實這一現象並非“江門特色”,開發商修改規劃的案例屢屢發生。今年5月份海南文昌的森海灣樓盤也發生類似事件。森海灣的業主發現小區臨海的一幢樓無緣無故長高許多,由原先的15+1層變為22層。部分業主就鬱悶了,他們原以為可以在傍晚端著咖啡看海景,現在只能看對樓的大媽做晚飯。
規劃也不是不能改。在建設實施的過程中,發現不合理的規劃設計,要改也合情理。但是修改的過程中一定要平衡各方的利益,這絕不是開發商關起大門就能商量解決的。修改規劃這種涉及業主利益的大事理應認認真真按公示徵詢意見等程序辦事,得到業主同意後方能施行,這樣業主的利益才會得到尊重。
在這方面,廣州的做法值得借鑒。今年初,廣州市規劃局起草制定了《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徵求意見稿)》,條例規定,房地産項目申請修改規劃的,建設單位應當先暫停預(銷)售,並取得全體業主書面同意。江門能否也出臺類似的條例,值得有關部門商榷。
修改規劃無論對業主還是開發商都是一件利益攸關的大事,任何一方缺席的決策都會造成不愉快。唯有雙方在事前進行積極的溝通,爭取彼此的諒解,平衡各方利益關係,才能出現皆大歡喜的局面。
全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