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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近日發佈今年第7號令《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宣佈自今年8月1日起,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等行為,都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家電行業觀察家梁振鵬對此稱,該《辦法》所提出的僅是原則性問題,很多條款並未做到細則化,因此政府在實施過程中較難以管理。
據測算,2010年,我國家電維修服務註冊企業約30萬個,維修服務收入達1215億元,長年從業人員300多萬人,短期從業人員(如夏季空調安裝服務人員等)近300萬人。由於家電維修經營者與消費者信息嚴重不對稱,導致消費欺詐現象頻發,消費者對家電維修服務質量等問題的投訴率長期居高不下。
根據新出臺的《辦法》,凡是虛列、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或內容;隱瞞、掩飾因維修服務導致用戶産品損毀的事實;虛報故障部件,故意替換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電生産者商標或特約維修標識的,情節嚴重的,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表示,《辦法》的提出,等於對家電售後的每一項服務作了量化規定,對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有了更高要求,加強從業人員技術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的含金量,才有可能提升售後服務質量。
志高空調公關部黃部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辦法》對整個行業而言都是非常好的政策,對於廠家則更是利好政策。
梁振鵬認為,現在的維修市場細分市場早已層出不窮,政府不可能對每一個配件的價格做到細化,加之各地的收入、成本不同,《辦法》的出臺只能是原則性約束,實施起來會有一定的難度。維修市場上,許多家電廠家授權第三方維修商有可能是同一家,這加大了各個廠家的監管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