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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玲玲
小微企業正成為2012年中國經濟舞臺上最受關注的群體。
近段時間以來,中央各部委密集出臺幫扶小微企業的政策意見,各地一系列扶持政策陸續“出爐”。7月9日,我省提出“山東版”31條,試圖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困難,推動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與以往相比,此次我省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措施更加具體化,更具操作性。《意見》涵蓋財稅、金融、創業、創新等十個方面,並將小微企業發展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考核範圍,定期督查通報。在扶持小微企業方面,政府此番是“動真格”了。
其實,早在1999年十五屆四中全會上,我國就提出要積極扶持中小企業,使它們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2005年、2010年,我國又先後出臺了新舊非公經濟36條,為民營經濟拓展發展空間進行了頂層設計。
然而,十多年來,我們回頭檢視,民企的行業門檻至今尚未完全打破,反倒是遭遇的“玻璃門越擦越亮、玻璃越來越厚”。究其原因,政策執行力的欠缺固然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幫扶小微企業發展,政府部門並未做到“標本兼治”。
在當前,原材料大幅波動、勞動力成本上漲、外貿形勢趨緊……受國內外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影響下,類似于“給錢給市場”的政策,都屬於“治標”,算是救急。而若希望“治本”,從根本上改善小微企業的生存環境,首先需要厘清小微企業的需求。
小微企業最需要什麼?在我們看來,小微企業固然需要“扶持”,但更需要“公平”。
首先,市場準入的公平。目前,中小企業依然較難進入壟斷性行業和領域。政府審批行為在程序和規定上的複雜性和相對不透明性,增加了民企的進入和經營成本。
其次,要素價格的公平。小企業需要的資金、能源、通訊、交通等大宗基本供應品,主要由壟斷性央企提供,這些上遊産品和服務的價格,有些高於國際價格數倍甚至數十倍,極大地加重了小企業的負擔,實際上成為國家對中小企業的一種“隱形徵稅”。
再次,稅賦的公平。如同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過低對中低收入者的不公平,營業稅、增值稅、“五險一金”標準對小企業也呈現不公平性,各種名目繁多的稅外收費更是小企業“生命中難以承受之重”。此外,小企業要比大企業更難獲得稅收優惠。
讓人樂觀的是,政府此次已提出“優化小型微型企業的發展環境”,並出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儘管,理想的環境很難在一兩年內實現,但我們有理由期待,“危機”往往是改革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