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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遊小心低價陷阱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1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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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7月4日專電(記者 康淼)福建省消委會4日發佈消費警示,暑期旅遊旺季即將來臨,很多旅行社推出針對師生的低價旅遊産品,其背後有可能隱藏消費陷阱及安全隱患,消費者要慎簽旅遊合同,謹防低價陷阱。

  福建省消委會表示,暑期旅遊線路和産品中,一些針對師生的旅遊産品往往價格較低。廣大遊客要根據自身需求慎重選擇,謹防落入消費陷阱。

  一是選擇合法旅行社。消費者要注意查看旅行社資質,正規的旅行社應具備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管理部門頒發的業務經營許可證以及證照的有效期。不要選擇沒有資質的旅行社或旅遊網站。

  二是注意旅遊線路安全。參加夏令營和修學旅遊要注重行程安排的知識性、趣味性和安全性。參加涉水旅遊項目和高風險旅遊項目要確保安全並了解注意事項,不要輕易參加新線路探險。行前可購買相關旅遊保險,如選擇購買旅遊意外險,做好風險防範。

  三是謹慎簽訂旅遊合同。選擇好旅行社、旅遊線路後,要與旅行社簽好旅遊合同,合同內容應符合旅行社條例規定,消費者應對合同條款仔細閱讀,對於一些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妨將種種細節在行程安排表裏註明,避免日後因約定不明確發生糾紛。對於低價旅遊産品要慎重。

  四是發現問題理性維權。在旅遊過程中,消費者應當保存好旅遊合同、旅遊發票、景點門票、醫療單據等,不要僅憑口頭承諾。在旅遊過程中發生旅遊服務質量問題或糾紛時,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消費者不可採取過激行動,人為擴大事態或糾紛,不要把旅行社過錯發展為雙方過錯。若在旅遊景點發生糾紛,消費者可直接向當地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已旅行歸來,消費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質監所投訴,也可以選擇向當地消委會投訴或向12315申訴。若遇到分歧較大、協商不成的糾紛時,消費者可直接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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