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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6月29日通報了鎮江寶爾勝鋼鐵有限公司操縱螺紋鋼RB1107期貨合約交易價格案和膠南市糧食儲備庫操縱硬麥WT1105期貨合約交易價格案,並對相關責任方做出行政處罰。
操縱螺紋鋼期貨合約交易價格案
去年7月14日,鎮江寶爾勝鋼鐵有限公司以5450元/噸的價格,在其控制的兩個期貨賬戶間對敲180手(雙邊計算)RB1107合約,拉高該合約交割結算價290元/噸,以此少納增值稅近7.6萬元。
RB1107合約于2011年7月交割,在當月14日前,RB1107合約已連續4個交易日無成交。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交割結算的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由於最後交易日(7月15日)無成交,RB1107合約交割結算價為上一交易日(7月14日)的結算價5450元/噸,這與正常的交割結算價(即發生7月14日對敲交易前的結算價)相差290元/噸。
“這種操縱方式突破了以往的傳統模式,是一種新型的操縱獲利方式。”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在6月29日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因RB1107合約對應的螺紋鋼實物的增值稅進項稅按照交割結算價格的一定比例計算,拉高RB1107合約交割結算價格會致使增值稅進項稅被多計,即增值稅抵扣增加,從而達到了少納增值稅的目的。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證監會近日決定對鎮江寶爾勝鋼鐵有限公司處以20萬元罰款,並對這起操縱案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黃君稱給予警告,處以2萬元罰款。
操縱硬麥期貨合約交易價格案
證監會6月29日還通報了對膠南市糧食儲備庫(下稱膠南糧庫)操縱硬麥WT1105合約交易價格案的處罰。2011年5月4日,膠南糧庫、山東得利斯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島田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間,兩兩相互交易了6手(雙邊計算)已進入交割月的WT1105合約。這些交易均由劉玉江操作,劉玉江時任青島田豐法定代表人,原任得利斯商貿部經理,現為山東得利斯籌建負責人,與膠南糧庫法定代表人係同學關係。
當日WT1105合約結算價為2007元/噸,較前一交易日(5月3日)上漲57元/噸,漲幅2.92%。若無上述交易,當日WT1105合約結算價應為1970元/噸。膠南糧庫在5月5日賣出其持有的11手WT1105合約,違法所得1720元。
證監會決定,對膠南糧庫處以20萬元罰款,對劉玉江給予警告,並處以2萬元罰款。
價格操縱有損期貨市場功能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兩起案件均屬於特定時間的期貨交易價格操縱案,這類違法行為一般表現為自我成交、約定交易、虛假申報和連續買賣製造交易活躍假象等,經常發生在交割月和鄰近交割月的期貨合約中,此時期貨價格接近現貨價格,投機成分減弱,市場流動性較差,操縱比較容易實現。特定時間的交易價格操縱行為,主要動機一是影響交割結算價,從而影響開具增值稅發票進項稅或銷項稅的金額,達到少交或多抵扣增值稅款的目的;二是利用小單量製造交易活躍的假象,趁機盈利出局。
“隨著近年來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很多現貨企業開始以期價作為現貨貿易定價的基礎,期貨結算價和交割價的細微變化都會對現貨市場産生重要影響。”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特定時間的期貨交易價格操縱行為,破壞了期貨市場價格發現的功能,證監會對此一直予以嚴密監控,一旦發現操縱行為,將依法堅決查處,以維護期貨市場的良好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曲德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