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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房屋面積差價款案開庭——
本市首例因房屋面積差價款糾紛引起的訴訟,昨日在海淀區人民法院復興路法庭宣判,該案原告恒盛地産歐洲公館17位業主的絕大部分訴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原告代理律師昨天表示,將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一共有17戶恒盛地産歐洲公館業主參與此次集體起訴,昨天下午的宣判涉及其中12戶業主。這12戶業主起訴歐洲公館項目開發商恒盛陽光鑫地(北京)置業有限公司,這樁涉及面積差價款、精裝修質量問題等內容的房屋買賣糾紛案,此前法院已開庭9次。
原告代理律師李曉寧昨天告訴記者,12位業主的幾項主要訴求絕大多數法院不予支持並被法院駁回。歐洲公館項目因外立面改變未及時向北京規委備案,導致公攤面積增加,購房者支出增加7萬元至10多萬元不等。12位業主起訴開發商欺詐要求雙倍返還。法院不支持此訴求,其中主要理由為,“改變墻體外立面成本不菲,而且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有明確約定”。
法院同時駁回,業主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訴求。法院認為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依法有效,查驗房屋記載的問題均是裝修問題,由出賣人按合同約定修復,而不是不符合交付條件。據了解,歐洲公館項目約定於2011年5月1日收房,由於存在裝修質量問題,以及面積差價款糾紛,有部分業主至今沒有辦理收房手續。如果法院判開發商承擔責任,有的業主將獲得近百萬元的逾期交房違約金。
李曉寧律師告訴記者,原告訴求中,僅空氣質量損失這一項賠償要求獲得法院支持。12位業主中有7位業主做出的關於房屋裝修後空氣質量不合格的檢測報告獲得法院認可,業主可得到一萬多元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