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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規則向機構利益傾斜
《紅週刊(博客,微博)》特約作者 應健中
5月是IPO規則出臺最熱鬧的一個月,月初有IPO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周出臺了個升級版,規定發行人和承銷商可以自行定價,本週四則又出臺了定價過程中對發行市盈率控制的規定。不斷升級的IPO新政讓投資者看得有點雲裏霧裏,也反襯出新政缺乏系統性和全面性。
改革至今,實際上就是對機構進行利益輸送。最近發行的新股,機構資金雲集,上市後機構溜得比個人投資者還快。別以為新股發行和上市是一件多麼具有深刻意義的事情,在專業申購戶眼中,申購的活叫“撿垃圾”,上市套現叫“倒垃圾”,這個活兒原先是那些個人大戶的專利,現在這個飯碗硬生生被機構“制度化”地搶去了。
IPO改革的進程現在就走到此,接下來就要控制發行市盈率了,但是既然利益一致的發行人和承銷商可以自行定價,管理層只需要發揮一下窗口指導作用,再弄“控制市盈率”的虛招不是浪費時間麼?
按照原先的設計,IPO改革還有一項存量發行。這個改革是最難的,要搞一個專戶蓄水池,入股滿3年的股東可以在首次發行時賣出;但賣出了還不能拿錢,得放上N年。這套措施才是最難最煩的,不過弄得煩了,也許就不了了之了,想法要變成行動不是那麼容易的。
暫且可以將此次IPO的改革理解為是一種漸進性的改革,逐漸完善、但不斷升級的IPO規則猶如一個個“補丁”,人們只能去逐步適應。
但IPO新政實施僅一個月來,我們似乎發現至少有兩件事顯得有點多餘了:
第一,機構詢價多餘了,上周推出的發行人和承銷商自主定價,還有什麼必要拉那麼多機構來詢價?還有什麼必要規定不到20家詢價機構要中止發行?更沒有必要拉個人投資者來湊熱鬧。
第二,區分網上和網下發行多餘了。原來機構網下申購的籌碼要等3個月後才能上市,現在這個條件消失了,卻形成了新的不公平,機構成了“撿垃圾”和“倒垃圾”的主力軍。管理層一直將“打新”和“炒新”作為嚴打對象,殊不知,這麼一改,一支更兇猛的“打新”和“炒新”隊伍正在崛起。
所以,我以為得取消網下申購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