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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溫州金融改革在不斷推進的同時,外界對於民間金融改革和創新的力度質疑不斷。新成立的溫州金融研究院或將鼎力支持突破性改革或者創新。
溫州金融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岳彩申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兩方面一定要進行突破性改革,一是突破最大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於村鎮銀行股本總額的20%的限制;二是對於合理企業間借貸需要放開,並承認其合法性。合理的企業間借貸包括具有母子關係、長期經營或者交易關係等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
此外,岳彩申認為,需要突破的環節很多,但需要研究探討,如民間借貸利率,民間金融機構資金來源等問題需要有突破性改革。
據記者了解,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級人民法院發出《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該《通知》僅説明對於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但並未界定其合法性。”岳彩申認為,可以借鑒剛剛啟動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設定利率最高限制。
據岳彩申介紹,溫州金融研究院將主要服務於溫州金融改革的制度創新。他認為,溫州金融改革沒有制度創新,試驗區就沒有多大價值。有了制度,才能有長期、穩定、可持續的民間金融發展基礎,而且才能釋放制度紅利,讓民間金融市場真正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