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國經濟網上海5月17日訊(記者李治國) 目前,醫院及醫生本身在其職業風險防範方面意識的薄弱以及市場上相關産品缺位,直接阻礙了醫生職業風險産品在國內的推動和發展。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王治超表示,在歐美等保險行業比較成熟的國家,普遍通過醫生職業風險類産品將醫療風險打包並轉移給保險公司。引入“第三方”——保險機構是及時有效地解決醫患糾紛的必要條件之一。
記者為此走訪了國內在職業責任風險方面水平最高保險公司之一——蘇黎世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該公司金融險部負責人曾萬里先生表示:“眾所週知,醫療行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包括手術在內的各种醫療服務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超出人力所能的風險控制範圍。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用購買保險的方式轉嫁、化解醫療風險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蘇黎世保險很早就在全球推出了醫生職業責任保險,該保險在保險期內,承保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保險公司將依照事先約定承擔賠償責任。這一保障的優勢在於,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對患者權利的救濟,同時轉移醫生的職業風險、降低醫療糾紛成本,醫患雙方都受益。”
他還介紹説,所謂醫生職業風險是指在保險單的有效期和本保險單規定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在執行醫師職責範圍內的醫療業務時,由於錯誤、過失、疏忽行為或失職行為直接導致就醫病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且該當事人或其代表在本保險單的有效期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並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的經濟損失,保險公司將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