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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增持 增持,是極富有口碑的,通常發生在弱市中,是大股東或公司高管對公司低股價的一份“忍無可忍”,意味著負責、擔當,但京威股份的副總經理王立華的“率性”增持卻與之“差異明顯”,觸發了退市紅線,將上市不滿兩個月的京威股份直接推到了退市邊沿,高管增持釀造退市悲劇的,王立華可能是第一人,開了先河。
退市顯然不是好消息,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也是不容低估的,昨日,股票換手15.11%,部分“先知先覺”者是不是已經出逃,值得懷疑。從這一方面講,王立華增持産生的負面影響也許正在氤氳而來。
王立華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算多,只有區區6300股,總的交易金額還不到12.5萬元,卻給市值近60億元的京威股份帶來了很大的麻煩,王立華的6300萬股的增持,讓社會公眾股的持股比例低於京威股份總數的25%,觸退市紅線。
這個麻煩能否迎刃而解,尚不得而知。從目前態勢看,情況還很急迫,從今日算起,京威股份距離退市還剩下9個交易日,在這9個交易日裏,如果“無解”,公司只能退市。
業內人士紛紛“獻計獻策”,主要集中為三則:一是讓王立華辭職,高管辭職之後可以順應有關規定賣出股票,後經詳細盤查,即使辭職,根據有關規定,11月之後他只能賣出3150股,於事無補;二是按照有關要求辦理股份協議轉讓,但股份受讓方仍應遵守原股份限售規定或承諾,協議轉讓能否行得通,還需要進一步論證,其三是發表非惡意增持,希望得到管理層的“寬恕”。
簡單梳理之後,不難發現這還真不是一件輕而易舉就能解決的事。公司具體會出臺怎樣的高招,令人拭目以待。除了關心事件的解決,筆者同樣關心為什麼會發生如此的“低級錯誤”。這是誰的錯?
王立華應是不折不扣的第一“責任”人。上司公司與非上市公司是存在差異的,作為上市公司的管理者,除了做好本職的企業管理工作之外,還要履行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責任,“率性”是要不得的,這方面,王立華身上顯然存在需要補的管理“短板”。
需要補短板的除了王立華本人,還有京威股份的更高層。從公司發展看,筆者不否認京威股份是一家好公司,去年業績1.37元,今年一季度也是正常的快速發展,每股收益0.33元。筆者不懷疑公司管理層在企業經營方面有獨到的一面,但在涉及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短板存在明顯。類似京威股份的企業還不止一家,只是京威股份走的更“遠”一些。今年2月上市的環旭電子,截至2月19日,該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約為89.44%,直逼90%的紅線,命懸一線。
這也為其他的中小企業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
這些短板並非不可以排除,但為什麼之前沒有被排除,從邏輯上講,上市輔導券商難辭其咎。如果高管在上市之前不熟知上市規則,這有情可原,但在上市之後還不熟悉上市規則,輔導券商就應該負有重要責任,輔導券商都是這方面的行家,及時告知的義務是否盡到,需要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