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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股權分佈連續10個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條件風險提示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6日 2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全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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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威股份首次公開發行的股份于2012年3月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時公司股份總數為30,000萬股,其中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5%。2012年4月18日,公司主管銷售的副總經理王立華從二級市場買入公司股票6,3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002%。

  依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不計入社會公眾股。按照該項規定,公司副總經理王立華買入公司的股票後,社會公眾股即已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至2012年5月4日,公司社會公眾股已經連續10個交易日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至2012年5月18日,公司如果未解決社會公眾股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的問題,將因股權分佈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具備上市條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將於2012年5月21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

  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因股權分佈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具備上市條件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將於上述期限屆滿後次一交易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公司可以在股票停牌後一個月內,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解決股權分佈問題的具體方案及書面申請,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司股票可以復牌,但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六個月內股權分佈仍不能符合上市條件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交易後,在其後的六個月內股權分佈仍未能達到上市條件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在股票停牌後一個月內,未能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股權分佈問題解決方案及申請,或者申請未獲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董事會正在積極研究解決方案,爭取儘快解決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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