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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郭氏兄弟爭産案,雙方繼續隔空開炮,對於郭炳湘對家族信託基金是否仍有擁有權,接近郭炳湘消息人士指,郭炳湘相信自己持有的文件仍然有效,但接近郭氏家族的消息人士連續兩日反駁指,郭炳湘手持的為逾期的文件,已經無效。
據悉,郭炳湘持有的文件列明,三兄弟及其家庭在信託基金中先各佔15%,若干年後再各取18%,最終各佔基金的33%權益。接近郭炳湘消息人士指,該份法律文件,是三兄弟于08年新地風波發生之前一起簽訂的,郭炳湘指該份法律文件沒有失效日期,亦沒有註明有效期限,因此認為文件至今仍然有效,強調任何一方不可以單方面更改、取消、或聲稱其無效。
傳媒引述郭炳湘今年早前入稟列支敦士登法院,目的正是希望將自己手上的文件與存于當地的信託基金總體文件相對照,郭炳湘昨日響應傳媒查詢時亦再次表示,自己贏得仲裁後,有權查看該信託的結構,但他的家人以其使用的是過期證件為由,阻止他索閱文件。
接近郭氏家族消息人士昨晚再次響應有關事件,指郭氏兄弟的母親鄺肖卿作為郭氏家族一家之主,她對家族基金的意願,已在2010年基金重組中反映,當時已將基金股權平均分成三份,郭炳湘的家人獲得其中一份(但不包括郭炳湘在內),鄺肖卿自此至今沒有改變主意。消息人士再次表示,郭炳湘提及的文件相信是無效的。
消息人士重申,律師Dr. Wilhelm去信新地稱自己並不是代表郭炳江、郭炳聯及郭氏家族。因此,Dr. Wilhelm與郭炳湘于列支敦士登的官司無論結果如何,均不會影響瑞士國際仲裁于2011年頒布的結果。消息指,當時瑞士國際仲裁判定,郭炳湘提出的7項要求全部被否決,即郭炳江、郭炳聯勝訴。
數據顯示,新地家族信託持有新鴻基地産42%的股份,但郭炳湘在2010年被剔除出該信託之外。
另外,對於前香港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其兩名弟弟即新地兩名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牽涉受賄而被拘留,郭炳湘昨響應指,自己與許仕仁沒有牽連,又指許仕仁是由他的兩個弟弟雇用,又強調許仕仁並非他本人,或其母親(鄺肖卿)的顧問。郭炳湘又稱,許仕仁在新鴻基中心沒有辦公室,亦不是新地的管理層,自己並不知道他的職位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