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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豪門內鬥升級 兄弟情難敵千億資産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8日 10: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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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炳湘家族的爭産官司從香港打到了歐洲。

  港媒稱,新鴻基地産有限公司(0016.HK,下稱“新地”)前主席、郭家長子郭炳湘向瑞士仲裁機構提起訴訟並獲判勝訴,郭炳湘提出了包括索取郭氏家族信託文件在內的7項要求。但新地現任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拒絕提供信託文件,並提出上訴。

  郭氏家族爭産案的核心在信託基金,其標的是新地股票。4月17日,新地以每股93.5港元收盤,按此計算,郭氏家族信託基金的價值大約在1023億港元。

  郭炳湘本人目前不在香港。4月16日,他通過發言人表示,自己的一切行動都是為了維護自身和家人的權益。

  “我們暫時沒有回應。”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新地發言人表示。

  郭氏家族的消息人士則對本報記者強調,目前在全球任何地方,郭炳江和郭炳聯兩兄弟與大哥郭炳湘之間沒有任何正在進行中的上訴,包括列支敦士登。

  郭氏兄弟此前已多次交手。今年3月,郭炳江及郭炳聯因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被香港廉政公署(下稱“廉署”)拘留(隨後保釋),市場一度傳言,兩人被廉署刑拘正與郭炳湘有關。

  起訴懸疑

  郭炳湘與兩個弟弟的説法大相徑庭。

  接近郭炳湘的人士向港媒透露,在瑞士進行仲裁的結果是,郭炳湘為郭氏家族基金的受益人,因此有權取閱信託相關文件。郭炳湘將瑞士仲裁的判詞拿到列支敦士登的法院申請索取文件,列支敦士登的法院大約兩周前判郭炳湘勝訴,有權索取文件。郭炳江和郭炳聯兩人不服裁決,拒絕交出相關文件,並向列支敦士登法庭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下月中開審。

  郭炳聯和郭炳江的家族陣營則給出截然相反的信息。

  4月17日,接近郭氏家族的消息人士向本報記者確認,瑞士的官司是由郭炳湘提出的。2010年1月,郭炳湘在瑞士仲裁法院起訴郭炳江、郭炳聯及家族基金的法定代表,提出7項要求,包括有權查閱家族信託基金的相關文件。2011年10月27日,瑞士仲裁法院已經否決所有7項要求。該人士拒絕透露其他6項要求的內容。

  2010年10月底,新地公佈郭氏家族信託基金重組,分成三份,分別歸屬郭炳江及其家人、郭炳聯及其家人以及郭炳湘的家人。

  翻看新地最新的財務資料也可以看出,郭炳湘已經被踢出信託基金。“郭炳湘先生於該等1,081,739,328股新鴻基地産股份中並無擁有任何權益。”新地財報中指出,總計約10.8億股新地股份即郭家通過家族信託基金持有。至去年年底,郭氏家族基金增持新地至約10.9億股。

  郭炳湘則強調,“本人得到若干有關本人于本公司的股份權益的資料,與本人所理解的存在嚴重分歧。本人于本公司的股份權益現正在爭議中。”

  仲裁地玄機

  據悉,郭氏家族信託基金的有關文件現存放在列支敦士登。

  在信託服務方面,列支敦士登具有很高的保密性,信託內容無須向任何列支敦士登機構或國外的政府機構備案或公開資料。只有在法院對犯罪行為做出判決的情況下,客戶資料才有可能被披露。

  “仲裁地的選擇取決於合同約定或者當事雙方的約定,仲裁內容則是保密的。”一位在仲裁機構工作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瑞士仲裁的美好聲譽使之成為商業機構的首選仲裁地點,而紐約公約則保證了瑞士的仲裁裁決在世界上140多個締約國得到承認與執行。

  紐約公約全稱《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紐約公約要求締約國法院在訴訟爭議有仲裁協議的情況下賦予該協議通過仲裁解決的效力,並承認和執行在其他締約國做出的仲裁裁決。去年7月,列支敦士登也加入了紐約公約,該公約自2011年10月5日起對列支敦士登生效。

  “瑞士也是紐約公約的締約國,在瑞士獲得的仲裁結果能在列支敦士登得到當地法院的認可,從而得到法院的強制執行。”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向本報記者解釋。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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