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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在4月20日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了《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保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券期貨行業高度依賴信息技術,信息系統是業務運行的重要基礎。為了貫徹落實國家以及證券期貨行業法律、法規的要求,保障證券期貨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加強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工作,促進證券期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依法制定了《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對證券期貨行業的信息安全進行了統一的規定,是保障證券期貨行業信息安全的一部基礎性法律制度。
根據《管理辦法》的要求,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實行“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安全優先、保障發展的原則。證券期貨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中國證券金融公司、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等證券期貨市場核心機構及其下屬機構(以下簡稱“核心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等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以下簡稱“經營機構”),開展證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以及銀證、銀期、銀基轉賬和結算業務、基金託管和銷售業務的機構應當保障相關信息系統的安全。
《管理辦法》從基礎設施、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對核心機構和經營機構應當具有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制度提出了要求,並從信息系統的自主開發能力、市場安全互聯和技術規則等方面對核心機構提出了特別要求。此外,《管理辦法》還對核心機構和經營機構提出了持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保障業務活動的連續進行和數據安全的要求。
考慮到證券期貨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的設備、軟體、服務大部分來自於採購,《管理辦法》設專章對産品和服務採購的管理進行規範,要求核心機構和經營機構建立完善的供應商管理機制,要求證券期貨行業協會引導、規範供應商行為。
為了確保《管理辦法》確立的各項制度落到實處,《管理辦法》還建立了信息安全監管的體制,明確了中國證監會和自律組織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根據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對《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後適時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