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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破産房企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已正式進入破産清算程序。12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區法院發出公告,杭州金星房産債權人需在限定期限內申報債權。
根據公告,杭州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是被債權人杭州聖基建築特種工程有限公司申請破産的。2012年3月30日,余杭法院裁定受理,並指定杭州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清算組為杭州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告稱,杭州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自2012年6月11日前向杭州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産財産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産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的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杭州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産持有人應儘快向杭州金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産。
金星房産在破産前,其開發的西城時代家園房産三期項目尚未交付,涉及近800戶購房者。據悉,多數購房者為按揭購房,目前尚在銀行還貸。
購房者是否是債權人?他們的債權如何實現?他們還能否順利拿到已經在付按揭的房子?
杭州金星房地産有限公司代理律師王偉峰表示,目前這些問題尚在研究,涉及較複雜法律關係,會盡力爭取讓購房者拿到房子。
王偉峰稱,如果以房子作為債權登記,那可能會造成無法拿房的後果,購房者可針對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債權登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