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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深圳申請試點“營改增”?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下稱“營改增”)是“十二五”期間稅制改革的重頭戲和結構性減稅的重要舉措。自今年1月上海試點改革以來一直備受關注。近日更有消息稱包括廣州、深圳在內的五個城市已經申請試點,不過昨日,廣東省國稅局官員向記者明確表示,省國稅局還在配合省政府做前期調研工作,目前還沒有確定試點,也沒有時間表。
廣東試點城市沒有確定
“營改增”,就是將目前我國徵收營業稅的部分行業,改為徵收增值稅,理順稅制結構。由於增值稅有抵扣設置,能避免産業鏈上的重復徵稅,從而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今年2月24日,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在中國政府網訪談時透露,將密切跟蹤上海市試點運行情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改革逐步推廣到全國範圍。隨後有消息傳出,指北京、天津、南京、深圳、廣州等地已申請試點。
不過廣東官方一直沒有對是否申請試點作出明確表態。昨日,廣東省國稅局副局長林京華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省國稅正積極配合省政府做前期摸底,提供相關資料作調研,待省確定後再落實具體措施。
對於廣州和深圳是否確定為試點的問題,林京華稱,目前試點城市沒有確定,也沒有時間表。今年內試點改革的話會“比較倉促”。
廣東對是否試點態度謹慎有其自身考慮。有專家指出,廣東省與上海、北京等地的産業結構不一樣,如果試點,應該考慮試點行業要有所不同,範圍和幅度也要具體測算。
按照目前的稅制,營業稅屬於地方稅收,增值稅屬於國家稅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無疑會影響地方收入。為減輕改革阻力,國家在上海試點時明確,原歸屬地方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仍歸屬地方。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張鵬認為,廣東省産業結構依然以製造業為主,服務行業也還未真正達到現代服務業,營改增的需求沒有上海、北京等地迫切。此外,在交通運輸行業中,廣東省實行營業稅差額徵收,即試點的物流企業可以取得的全部運輸業務收入減去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後的差額再計徵營業稅,沒有重復徵稅的壓力。這也令企業失去改革的動力。
並非所有企業都能減稅
儘管政府強調,根據“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則設置“營改增”試點的各行業適用稅率,是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措施,不過目前從上海試點的情況來看,並非所有企業都能減稅。
上月有媒體報道稱,有上海企業反映“營改增”之後,稅負並沒有減少反而略有增加。因為公司的成本中,只有燃油成本和維修成本可以增值稅抵扣,實際上佔總成本的四成以上的折舊和人工成本都無法抵扣,而原來營業稅的稅率是3%,改增值稅後,稅率變為11%,整體上增加了負擔。
(記者何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