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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上市公司年報披露處於高峰期,每天拿到幾家證券類報紙都是厚厚的一摞,有的多達一百多頁。這麼多年報,投資者很難都看仔細,只好抓重點,公司分紅如何成為當然的選項。
事實上,上市公司如何分紅,一直很糾結。
照説,公司如何分紅由股東説了算。董事會先提出分配預案,然後股東大會進行表決。分或不分,分多少,主要看怎樣對投資者最有利。從原理上講,如果公司處於高速增長期,資金留在公司能為投資者賺取更多的利潤,那就不該分紅;如果公司處於成熟發展階段,對資金的需求不那麼迫切,那就應該分紅,把錢分給投資者,由投資者自行決定錢的用途。這個原理在全世界投資界得到公認。
但在當下,這事辦起來有點變味。由於股權結構特殊,由於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還由於資本市場不成熟,我國許多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很吝嗇,能不分紅就不分紅,該分紅也不分紅。投資者憤怒地稱這類上市公司為“鐵公雞”一毛不拔。為什麼許多公司不願意現金分紅呢?一個原因是,這樣做對公司管理層有利。不分紅,錢留在上市公司裏,管理層可支配的資金就多。這些資金的利用效率可能不高,但通常不會完全沒有效率,有點效率就會增加點利潤。資金效率低下,對把錢留在上市公司的股東肯定不利,但對公司管理層卻可能有利。還有,不現金分紅,管理層的經營壓力就會小很多。
監管部門的態度很明確,鼓勵上市公司分紅。為了改變上市公司不願意分紅的局面,監管部門連續推出了類似強制分紅的措施,先是將公司分紅與再融資挂鉤,分紅達不到要求將影響再融資;再是將分紅與首次募資挂鉤,要求在招股説明書中明確分紅政策。這些措施出發點很好,但爭論很大,效果如何也有待觀察。
就説將分紅與再融資挂鉤吧,這明顯是一個悖論。如果企業急需資金,為什麼要分紅?道理上講不通。如果分紅給股東點小錢,又以此為條件從股東口袋裏掏出更多的錢,這對股東有利還是有害?答案是:有害!為什麼?因為按著稅則,上市公司給投資者分紅要繳稅,原來繳20%,後來減輕了繳10%。這一進一齣,投資者的利益是受到損害的。
這樣看,鼓勵上市公司分紅,就應該取消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稅。目前有關部門正醞釀結構性減稅,由此取消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稅的呼聲越來越高,一個理由是,紅利所得稅屬於重復徵稅,因為公司的凈利潤是稅後利潤,已經徵過一次稅了。現在國家財力強大了,能不徵的稅就不要再徵了。
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前不久表示,監管部門正就資本市場稅率和有關部門溝通。涉及資本市場的稅率主要有兩個,一個是交易印花稅,一個是股息紅利所得稅。從支持資本市場持續穩定發展、切實鼓勵上市公司分紅的角度看,我們期待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稅早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