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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于藍) 按照相關要求,從4月1日起,各商業銀行必須在營業網點醒目位置公示服務收費項目細則。昨日,記者走訪中心城區,發現我市多家銀行均已在網點以張貼公告或印製手冊的方式公佈了收費項目和標準,各家銀行所公佈的收費項目,從300多項到400多項不等。
記者了解到,從公佈的收費標準看到,我市各銀行的收費基本是按照全國統一價或廣東省統一價。與此同時,各大銀行的基本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大體一致,只是具體到各項的收費金額上存在一些差別。以異地ATM取款手續費為例,中國銀行同行異地取款手續費最高10元,異地異行取款手續費最高14元;中國農業銀行同行異地手續費按照取款額1%收取,最低為1元,異地異行取款手續費在取款金額1%的基礎上再加4元。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服務收費分為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類,在市場調節價的收費中,各行會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定價從而産生差異。另外,比較收費項目多少是不科學的。因為各家銀行的收費項目合併統計的情況不一樣,有一些銀行會將同一類的不同情況收費拆分計算,而另一些銀行則會合起來計算。銀行公示的部分多是常見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有特殊需求的客戶可以向工作人員詢問。
作者:鄭于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