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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寧波3月31日電(記者 何蔣勇)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共受理了三起寧波鎮海維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起訴購房者的案件。據了解,該三戶購房者均因沒有按約辦理商品房按揭手續而引發了維科公司的訴訟。業內人士認為,聽説過業主告開發商,但未聽説過開發商告業主,這在浙江尚屬罕見。
2011年9月5日,陳某與寧波鎮海維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約定維科公司將其開發建設的位於鎮海區莊市街道的拉菲莊園一套房屋以130萬元的價格賣與陳某,後者選擇的付款方式為簽約時支付50余萬元,剩餘80余萬元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
雙方約定被告應最遲在簽訂合同當日向銀行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請資料,辦理按揭手續,但被告一直未向銀行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請資料。2012年2月16日和2月24日,維科公司兩次向陳某發送了律師函,敦促其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未果。此後,維科公司再次向陳某發送了告知書,但陳某仍然沒有去辦理按揭手續。
另外兩起案件的情況與上述案件類似,涉及金額分別為620000元與660000元。
據悉,購房者之所以拖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可能緣于該樓盤價格下跌。維科公司計劃等該三起案件的判決結果揭曉後再決定是否再起訴其他購房者。而購房者也在討論如何進一步採取行動。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於4月下旬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