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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透明方能防止社保基金“跑偏”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1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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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日前中國財政部發佈了《關於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徵收的專項計息基金,其保值增值關係到社會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同時,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儘管財政部出臺的這項公共政策,規定得很全面,措施也給力,但由於社保基金滾存結余大,積累與支付步調不一致,容易被挪用甚至胡亂投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專項清查結果顯示,1992年至2004年,僅養老保險金就有約100億元被擠佔挪用;2006年曝出的上海社保案中,被挪用、侵佔的涉案金額達百億人民幣;同時,社保基金在投資領域也屢屢傳出雜音。

  縱觀國外社保基金,無論在管理方面,還是在投資上,大都把公開透明放在首要位置。日本專門成立了社會保障諮詢委員會,成員由普通老百姓代表、法律專家和社保業內人士等各界人士組成。委員會定期開會,討論百姓關心的社會保障大事,並把公眾關心的問題和意願反映給社保基金管理方,從而實實在在地賦予參保人知情權和參與權;在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方面,美國社保基金投資信息公開也做得十分到位。他們非常重視“事前監管”,並窮盡一切手段加大對社保基金投資的公開化和透明化,以杜絕資金被挪用。

  我國也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2011年7月1日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一條明確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佈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然而,筆者以為,儘管社會基金投資信息公開的公共政策制定好了,但是法律本身卻存在著致命性缺陷,比如“定期”到底是什麼時候,公佈到什麼程度仍不明確。因此筆者覺得,國家層面有必要將“定期”進一步明確化,並制定相應罰則。

  總之,社保基金的最終目標是為公眾謀福利,造福于百姓,倘若社保基金在管理和投資去向上不能做到公正、公開和透明,那麼就違背了“社保基金是養命錢和救命錢”的宗旨。因此,國家對社保基金的流向,甚至包括管理和投資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類似這些信息都應盡可能做到公開透明,惟有做到這些,才能有效防止社保基金“跑偏”。(記者 吳睿鶇)

熱詞:

  • 社保基金
  • 跑偏
  • 事前監管
  • 社會保險法
  • 公開透明
  • 中國新聞網
  • 參與權
  • 2004年
  • 上海社保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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