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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為老百姓的“錢袋子”精打細算——
稅收歷來是每年兩會的熱門話題,今年也不例外。如何讓個稅、消費稅更趨合理?近日相繼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書面建議,為老百姓的“錢袋子”精打細算。
“考慮到家庭經濟負擔的差異,個人的實際稅負能力其實並不相同。”全國人大代表、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因此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樣可以充分考慮一個家庭的實際支出情況,公平地衡量納稅人的納稅能力。事實上,目前世界上有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
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即以家庭中夫妻雙方共同所得進行聯合申報納稅,申報時根據納稅人家庭中贍養、撫養、就業和教育等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扣除數。郭廣昌建議,具體操作上,可以家庭全體成員取得的各類應稅所得為徵稅對象,將現有的應稅項目區分為經常性收入與非經常性收入兩類。經常性收入包括各種形式的報酬、津貼以及勞務收入,扣除家庭生計費用後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非經常性收入包括股息和長期投資等資本利得,單獨計算並統一按照一定稅率課稅。適用稅率建議參照目前“工資薪金”的適用稅率,採用超額累進稅率,並建議稅級隨每年通貨膨脹而進行調整。(記者 薛慧卿 姚麗萍 馬亞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