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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間,深交所發佈通知稱,為切實防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深交所《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完善了股票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通知顯示,當股票上市首日出現兩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至14:57。一是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二是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50%的。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深交所于14:57將其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等實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的盤中臨時停牌,參照前條規定執行。該項新政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深交所還表示,接下來將研究論證抑制新股炒作的相關措施,包括針對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虛假申報及加強對異常交易等行為的懲罰措施等。
>>解讀
深交所表示,與之前相比,《通知》主要做了以下兩方面的調整:
一是縮小盤中臨時停牌的漲跌幅度。2009年9月創業板啟動前,深交所對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以開盤價為基礎設定了20%、50%和80%的三檔漲跌幅度臨時停牌機制,2011年2月納入了《交易規則》,中小企業板也適用這一規定。這次在總結評估該項規定實施效果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有效抑制新股上
市首日炒作風險,調整為一旦達到或超過10%則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
二是新增換手率盤中臨時停牌指標。中小規模新股上市首日換手到一定程度,由於可賣出股份數量急劇減少,新股價格很容易大幅波動。為避免因短暫供求失衡導致股價暴漲,《通知》新增以換手率為基準的臨時停牌機制,當新股上市首日換手率達到或者超過50%時,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