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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期貨”的買特網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19: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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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劉水 北京報道)近日,中國網絡電視臺315在線投訴平臺(點擊投訴)接到幾十位消費者關於在買特網購物無法退款的投訴。

       買特網站內簡介顯示,該網站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浙B2-20090072)的合法B2C網絡銷售平臺,並且在其首頁顯示為“國家商務部首批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該網站于2009年4月獲得工業信息化部頒發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且還曾于2010年8月獲溫州市十大優秀行業網站及電子商務網站的稱號。

       統計顯示,不少在買特網購物的消費者遭遇極其相似,他們都是網購後直接在線付款,1-2周後訂單仍顯示“等待揀貨”,致電客服被告知所購商品“無貨”,可申請退款,但在消費者退款後,便杳無音訊,網站客服電話也很難打通,貨款更是遲遲未到賬;有部分消費者“申請退款”三個月後仍未收到貨款或任何回復。

       網友紛紛質疑買特網“圈錢”落跑。這樣一個 “示範企業”,為何屢遭投訴?

       老顧客網購遇到鬱悶事

       作為一位在買特網購物十幾次的老顧客,王先生近來很鬱悶。

       讓他鬱悶的事,就是最近一次在買特網上的網購。“我已經在買特網購物十幾次了,都很順利;但是沒想到這次會遇到這種狀況”,王先生無奈的表示。

       去年11月23日,買特網搞了一次感恩節促銷活動,王先生在本次促銷中,用兩個賬戶共下了四份訂單,三部手機及一部豆漿機,並在該網站在線支付3000多元。王先生説,“當時是搞促銷,要求必須先付款再發貨”。

       但是,幾天后王先生查詢訂單,發現購物狀態顯示為“等待揀貨”。當時,他並沒有産生疑惑,畢竟光顧過十來次,也許只是偶發情況。

       此後,經過了數周的等待,王先生多次致電買特網客服。“以前發貨都還算及時,但是自去年10月開始,出現了發貨慢的情況,催一下就好了;本來還想繼續等待的,但是打算溝通時才發現他們的客服電話根本已經打不通了”。他開始有些著急了,“溫州的客服電話打不通,我就打給買特網上海分公司,這才要到一個買特網溫州公司的內部電話”。

       今年2月27日,王先生打通了這個電話號碼,輾轉找到了受理退貨的工作人員。買特網于當日受理了他的退款要求。王先生十分氣憤,“他們除了説沒貨了,並沒有給出解釋及歉意,更別説賠償了”。

       截至目前,王先生並沒有收到買特網的退款。此外,他還通過熱心網友給的溫州市鹿城區工商局的電話進行過投訴,“接待我的工作人員説,他們已經接到不少買特網的投訴了,會集中處理,並敦促買特網儘快退款”。

       錢沒了,貨也沒了

       消費者小楊説,“貨退了,錢卻沒了,除了等待我還能怎麼辦?”

       去年12月28日,小楊及幾位同學在買特網上買了10雙運動鞋,共支付了1750元。跟王先生的遭遇有些不同,他們很快就收到貨物。但是,收到的貨物與他們的預期有差距,因此提出退貨要求。

       “我們買的鞋子‘享受7日無質量問題退換貨服務’呀,所以客服同意退貨;我就將貨物運回他們公司,訂單上顯示1月5日買特網就收到退貨了,也檢查沒有問題了”,小楊如是説。

       這件事讓小楊感到特別心煩,“每次給他們打電話都很難打進去,好不容易打進去了,卻老是推脫,總是説‘就這兩天處理’”。

       這是小楊第一次在買特網上購物,他和他的同學都表示,以後不會再到該網站購物了,“退貨要收1%的手續費,很少B2C這樣了,而且還不及時退款”。

       近兩個月過去了,小楊依舊沒有收到買特網方面的退款,也沒有收到該網站任何反饋信息。

       違約了,為什麼不賠違約金?

       “是買特網違約了,他們客服説,‘延期發貨一月將賠償訂單金額的5%’,但是我既沒有收到退款也沒有收到賠償,強烈要求買特網履行承諾!”消費者江先生生氣地説。

       江先生於去年11月23日在買特網上購置了一台華為U8800+手機。“當時,賬戶訂單顯示‘2日內發貨’,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於是,江先生多次聯絡客服,但是客服均表示會“儘快發貨”,卻一直沒有給出不發貨的理由。“後來,他們客服説‘目前沒貨了’,怎麼可能?這款手機在各大網絡商城都在賣,何來無貨之説!”

       經過了兩個月的漫長等待,江先生仍未收到買特網任何到貨提示。今年2月23日,他再次成功的聯絡到了買特網的客服,詢問自己的訂單是否到貨,客服表示依然沒貨,“我只好跟客服要求退貨呀,客服也答應次日退款到賬,一週了,還是沒消息;而且,客服還承諾了‘延期發貨一月將賠償訂單金額的5%’!”

       對此,鄭劍軍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律規定,該網站頁面顯示的有關商品價格、發貨方式及期限等網購規定,可以視為合同要約,消費者點擊購買行為可以視為對其要約的承諾。消費者通過網站購買了商品的行為,即成立了一個典型的買賣合同。買特網頁面上有關商品購買的規則、規定,或者對外公開的承諾應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客服的口頭承諾行為,在消費者追究該網站責任的過程中,是否可以作為獨立證據採納,尚需其他證據予以佐證。

       江先生表示,自己是買特網的老客戶,一共購物兩三次,其中包括一部手機。“以前下完訂單,要等半個月才能到貨,多次致電催促,最終他們還是會發貨的”。

       此外,他還表示,今年1月30日,他在溫州市鹿城區工商局的網站進行了投訴,但至今沒有得到回復。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商家違背了“2天內發貨”、“15個工作日內退款”等承諾,就屬於違約,消費者可以向網站所在地的消協或工商局投訴。

       記者瀏覽了買特網關於退款服務的相關規定,頁面顯示退款到賬週期:

     “支付寶退款:1-3個工作日

    公司轉賬:1-3個工作日

    銀行卡退款:3-5個工作日

    貨到付款:7-15個工作日

    Pos機刷卡及信用卡:需與您的支付卡銀行確認,一般處理時間為15-18個工作日”

       買特網于2011年12月7日在其頁面上發佈公告,稱“由於近期訂單量激增從而造成倉庫爆倉,導致部分訂單延遲發貨”,“我們將盡最大努力保證在這幾天內發貨”,“商城將對12月1日至12月10日期間的訂單超過48小時未發貨的買友訂單賬號發放700-50買券1張予以延遲發貨補貼”。

       然而,于去年12月8日在該網站購物的消費者孟小姐表示,多次致電客服後,今年2月23日已收到退款,但至今未收讓任何形式的優惠券。

       此外,據了解,不少消費者是通過返利網鏈結登陸買特網進行購物,但目前返利網已將買特網從其頁面的合作商家中刪除。

       買特網收款不發貨、無貨不退款的事件,引起了不少網友的不滿。有網友甚至將自己的親身經歷總結成文——《最強買特7條維權攻略》,引發多方關注。

       一些買特網的老客戶表示,買特網延期發貨是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出現,而且愈演愈烈。網友們質疑買特網“零庫存”——只有在收取了消費者的貨款之後,才有錢進貨,然後再發貨,發貨週期被無限期的延長。

       還有網友猜測,買特網可能是由於資金週轉不過來,只好通過超低價商品促銷吸引大量訂單,以解決資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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