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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壩(600068)發佈澄清公告,某媒體報道關於“操作質檢報告”的提法嚴重失實,該報道嚴重損害了公司的聲譽,公司保留依法訴訟的權力。
公告稱,3月1日,《時代週報》二版刊發《葛洲壩旗下分部被指操作質檢報告:鐵道部副部長批示嚴查》一文,對公司聲譽産生不良影響。
公司表示,漢宜鐵路施工嚴格執行國家高速鐵路施工各項標準,施工質量優良。作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對所承建項目質量承擔永久責任,該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終生責任。其中,報道“操作質檢報告”的提法嚴重失實。漢宜鐵路質檢的責任方是工程業主——滬漢蓉鐵路湖北公司,受檢方是工程承建方——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質檢實施方是受業主委託、對業主負責的獨立第三方,不存在所謂“操作質檢報告”的情況。(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