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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銀監局、中擔擔保及多家企業就“中擔事件”首次四方協調無果後,相關部門承諾將會在本週四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不過,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很多企業主期待的方案並沒有如約出爐,原因一是銀行不願意做出讓步,僅承諾“對未到期的貸款不提前收貸,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續貸。”二是對於中擔的窟窿究竟有多大,相關部門並未完全摸清楚。
據北京市金融局副局長栗志綱介紹:“目前,政府及監管部門掌握的數據,中擔公司提供的數據,和商業銀行自行排查的數據仍存在較大出入。”其原因是企業和中擔公司下屬一些殼公司簽訂的 “理財合同”,銀行及監管部門不一定掌握。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中擔的資金缺口大約6~7億,負債有12億元,存銀行保證金2億左右,其他的股權投資2~3億元,賬面上的資金只有幾百萬。這與中擔公司2月28日公佈的財務狀況大體相符合。
對於中擔事件的“摸底”和應對措施,金融局也給出了具體的時間表。各商業銀行要在3月1日之前指定專門人員,專項負責中擔公司與政府及監管部門對接。3月6日之前各家銀行要完成中擔擔保在保項目的排查,將底數摸清。3月9日之前,各商業銀行在摸清底數的同時,要將相關客戶詳細分類,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並將解決方案上報政府及監管部門。
據北京市金融局表示,昨天會議的結果是,各銀行反饋:“對於正常貸款不予催收,不提前催貸;各銀行按統一標準處理存在各銀行的保證金,具體保證金的處理方案統一制定後統一執行;各銀行對於信用記錄良好,經營正常的借款人,按照銀行正常的流程辦理續貸業務;銀行派專人與政府部門對接,共同摸清中擔公司實際情況,化解風險。”
對於不少企業擔憂的逾期未還款的信用記錄問題。金融局希望銀行:“中擔公司造成的不良信用記錄,建議各銀行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評估客戶的風險,不要簡單地將客戶列入黑名單,或者終止合作。”但是銀行方面並沒有做出積極回應。
對於貸款到期的企業,金融局相關領導也表示:“為了你企業的信用記錄,你可以先墊還上再起訴中擔。”可是很多企業主表示自己並不具備墊還能力,即使是部分具備條件的企業也擔心:“我們都給它還了,那豈不是把中擔撇開了?”
自稱貸款4800萬元並且全部被中擔挪用的王先生説:“我每年的利息就是500多萬,連利息我都還不起。”
此外,金融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中擔的重組和引入戰略投資者都還沒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