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記者從權威部門獲悉,昨日,武漢市紀委、市監察局通報,備受關注的武漢地鐵2號線廣告經營權招標“不要10億要7億”事件,經調查,被認定違反《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武漢地鐵集團據此認定此次招標結果無效。
武漢市紀委、市監察局通報説,《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利用本市政府投資或者以本市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城市道路、公路、廣場等公用設施設置戶外廣告的,其應當通過拍賣方式取得。拍賣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會同市國有資産、財政、交通等部門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經查,《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招標文件》處置方案未經市城管局、市國資委等部門制訂,更未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據此,武漢市城管局已要求武漢地鐵集團公司就有關問題認真進行整改。武漢地鐵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經研究,認為武漢地鐵運營公司此次招標結果無效。
目前,武漢市紀委、市監察局仍在對該項目中涉及的其他有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
今年1月12日,武漢首條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21個車站站內平面廣告10年經營代理權面向全國招標,深圳報業集團報價10.1888億元,其他兩家公司投標報價在7億元左右。結果,報價最低、沒有地鐵廣告經驗的省廣股份以7.05億元中標,報價比對手高出3億多元、地鐵廣告經驗豐富的深圳報業卻出局,尤其是深圳報業在一些小項目上竟得了零分。此次招標遭到廣泛質疑,並引起全國媒體關注。
昨日記者獲悉相關消息後,向武漢市紀委主管宣傳的工作人員求證,一名梅姓工作人員稱確有同事在加班處理此事,但他請示領導後,稱無法聯絡上具體處理此事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