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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拋出問題“IPO不審行不行”。IPO當然不應該審,也不必審,就算審也審不到位。接近3000家上市公司,中國的證券市場擺脫行政市色彩了嗎?擺脫內幕交易或者利益輸送的弊端了嗎?
主張發審委應該存在的人表示,有這麼多上市公司存在,所以應該有發審委把關加以篩選。是誰把上市當作了一種企業的榮譽證書?只要企業源源不斷的上市,發行市盈率下降,上市變成普通的市場行為,對投機者、圈錢者也就失去了吸引力。
另一個需要發審委的理由是,造假者過多。造假者如此之多,需要的不是發審委,而是嚴厲的監管懲罰舉措,與完善的民事賠償機制。如果造假者被罰得傾家蕩産,還有多少人敢造假?嚴厲、公正的監管,勝過十個發審委。
要強調的是,在信用不彰的市場,越是依靠行政審批完善信用機制,情況往往越是糟糕。只有市場化的行動,只有將信用成本提升到最高,才能有效地扼製造假者、投機者。越是複雜的審批,越需要依靠人的道德自律,越是陷入不相信市場信用反而相信審批者信用的怪圈。是離開怪圈的恰當時機了。
最後一個需要發審委的理由是投資者不成熟,所以需要發審委把關。筆者從來不相信,一個輸了錢就要找發審部門理論的市場,投資者能夠成熟得起來。有了發審委,相當於監管層為上市公司背書。投資者相信,經過發審委的把關,擬上市公司不可能造假,目前造假現象屢禁不止,投資者當然把矛盾的焦點對準行政監管部門,要求監管部門為自己的背書行為負責。
為了確保發審委取消之後市場能夠平穩過渡,目前要建立的是嚴格的監管機制,嚴明的退市機制,以形成市場的明確預期,讓造假者先行知難而退。發審機制不會馬上取消,但在創業板、新三板先行取消,將是穩妥的改革模式。
目前對發審制度小修小補無濟於事,對於建立根本的市場制度沒有用處。發審委應該取消,這是新股發行的根本改革。 財經評論人 葉檀據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