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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會計違規事件中糧地産面臨股民訴訟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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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吳豐恒 發自北京

  中糧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地産)即將面臨股民的訴訟。

  “我們這兩天就會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材料。”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昨日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許峰是“中糧地産會計違規”事件中受損股民丁先生的代理律師。

  2011年10月12日,財政部發佈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二十一號)》。該公告顯示,2010年財政部組織了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以下簡稱專員辦)對114戶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和56戶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的執業質量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中糧地産存在多項會計違規問題:資産不實1495萬元、負債不實1413萬元、利潤不實658萬元,少繳各項稅款142萬元。

  基於檢查結果,財政部駐深圳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中糧地産下達了處理決定,並對該公司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要求中糧地産按照要求進行整改、調整會計賬務、並補繳相關稅款。同時,受到牽涉的還有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該事務所因在審計中糧地産時存在未執行必要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等問題而被要求整改。

  股民丁先生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因“中糧地産會計違規”事件,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股票價值縮水,虧損超過4.8萬元。

  “受害者”不僅丁先生一人,據丁先生介紹,因為“中糧地産會計違規”事件,有股民炒掉了自己的銀行存款。許峰告訴記者,與丁先生情況類似的中糧地産股民超過十人。

  許峰認為,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由於中糧地産是2009年年報存在虛假陳述,故虛假陳述實施日為中糧地産2009年年報發佈日,即2010年3月10日,揭露日即為2011年10月11日。綜合來説,即是在2010年3月10日到2011年10月11日之間買入中糧地産股票,在2011年10月11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提起索賠。據了解,丁先生在上述時間內買入了18000股。

  許峰律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對中糧地産2009年年報審計中,未保持必要的職業謹慎,對中糧地産2009年年報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對投資者決策進行了誤導,“投資者起訴時也會將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要求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與中糧地産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目前,記者尚未獲得中糧地産對此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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