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規定:拾獲財物者可獲得失物價值10%的物質獎勵。消息傳出,有人質疑:拾金不昧是道德問題,怎麼能用物質獎勵手段來解決呢?《人民日報》展開討論:拾金有償不昧傷害道德嗎?
對此,《京華時報》認為,在失主與撿到失物者之間,存在著一個博弈關係。“新規”肯定了撿到失物者索要一定報酬的正當性,有助於博弈走向“歸還撿到失物”這個對各方都有利的結果。至於大家對新規的爭議,例如“擔憂索要報酬,會讓拾金不昧的優良傳統喪失;擔心新規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獲利工具”等等,恰恰提醒有關部門,對於新規的推行,應有更加全面的考慮。
《中國青年報》則建議,廣州市有關部門應進一步細化這項新規,明確其中不能獲得物質獎勵以及可不予以獎勵的情形,例如巡邏的警察、執勤的武警以及對失主財物負有安全看管義務的人和單位,無權獲得此項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