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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日前發佈的2012年《國際城市藍皮書》指出,經濟增速在全國墊底的京滬,兩地服務業發展水平由於在全國已經最高,考慮到要加快經濟轉型,日益更多地依賴服務業,而不是重化工業,因此整個經濟可能會陷入後中等收入陷阱。
中國30年的高速經濟增長,並不存在什麼“收入陷阱”,需要認真提防的是“制度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是世界銀行2006年提出的一個概念。意思是説,當一個國家的人均收入達到中等水平後,常常出現經濟失速或停滯的狀態,導致其長期徘徊在中等收入國家水平,而無法躋身於高收入國家。很多人預測,中國也將陷入所謂“中等收入陷阱”之中。雖然有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馬來西亞等前車之鑒。但是,並不存在臆想中的收入陷阱,那只是表面現象。毋寧説,在“中等收入陷阱”背後,事實上隱藏著的是“制度陷阱”。
所謂制度陷阱,集中表現為:伴隨著經濟增長,政府的干預、管制、稅負、尋租、腐敗等也在不斷增加,逐漸削弱了人們從事生産性活動的意願,窒息了後發展國家的經濟增長動能。雖然在經濟發展的起步階段,發展中國家往往有很好的意願來保障或放任私有財産和自由交易的增長,但是中間卻半途而廢了,於是出現了增長乏力、收入停滯的狀況。這種增長動能的喪失,主要是一種“制度磨損”現象,而不是由於成本上升、人口紅利結束、要素稟賦改變等因素造成的。這裡並不存在宿命論般的“收入陷阱”。
不僅中等收入國家存在制度陷阱,包括歐洲各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同樣深受干預主義和福利主義等制度陷阱的困擾。干預主義作為一種流行的國家管理理念,將保護私有産權和自願交易之外的功能授權給政府,導致腐敗、尋租、阻礙自發的經濟合作等不良後果。福利主義則借助強制手段將國民納入單一、低效的政府福利合約,從而阻止了私人儲蓄、商業保險、慈善救濟、親屬撫養等多樣化的私人安排和市場模式的充分發育。它通過強制性的成本轉嫁機制甚至將尚未出生的子孫也綁到同一輛戰車上,終於導致歐債危機的爆發。這種製造和擴大“外部性”而不是盡可能縮小“外部性”的制度設計,必然造成高稅負-低生産意願-高赤字-更高的稅負-更低的生産意願-更高的赤字的惡性循環。如今,歐盟的做法是將更多的人誘騙到同一艘沉船上,而不是讓各國人民打造自己的“方舟”。可悲的是,很多歐洲人似乎不願逃離這一制度陷阱。
與很多發展中國家或發達國家一樣,中國經濟在發展過程同樣伴隨著類似的“制度磨損”。在改革開放初期,由於允許人們勇敢地“摸自己的石頭”,在儲蓄、資本積累和外來投資的驅動下,新的分工合作形式、新的産業領域不斷涌現,而管制活動未及覆蓋這些新開闢的疆域,但是,隨著管制的不斷跟進和強化,經濟自由遭到削弱,國進民退,政府收入膨脹,民營經濟潰敗成為一種普遍的預期。當前,侵犯私有財産和交易自由的力量正不斷壯大,日益侵蝕著我國的競爭力和發展動能;福利制度也將成為難以承受之重。(宋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