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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眾矚目的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又有了新進展。記者昨日從著名維權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處獲悉,上週五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黃光裕、杜鵑關於黃光裕、杜鵑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管轄異議申請。對此,作為原告代理律師的張遠忠認為這是“遲到的正義”,受損投資者維權有望。之前他代理的投資者數次上告黃光裕,都被黃光裕以管轄異議為由而阻止。
據了解,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該案管轄異議申請的理由是:雖然申請人黃光裕、杜鵑認為自己住所地在北京市西城區,本案應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法院查明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在朝陽區,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有權管轄此案,故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張遠忠告訴記者,本案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李某一個人起訴黃光裕等,當時黃光裕等也是以住所地在西城為由提出管轄異議,但經過兩個多月後,法院告知本人黃光裕等撤回了管轄異議。於是,2011年9月6日,黃光裕案正式開庭,黃光裕代理人出庭應訴。第二階段,李某等四人起訴黃光裕等,法院安排在2011年12月15日開庭,而且一天同時開四個庭。但沒有想到新任證監會主席提出對內幕交易零容忍,黃家又主動提出管轄異議,這樣就可以達到拖延時間躲避風口的效果。於是,才有了黃光裕第二次提管轄異議的故事。
張遠忠表示,法院駁回是毫無懸念的,但自己有個問題不明白:為何黃光裕、杜鵑的經常居住地在二中院的刑事判決書中已經寫得很清楚,在北京法院內部網上查詢最多需要五分鐘就可以搞定,而法院卻花了兩個月才出裁定?不過,對於法院駁回黃光裕等管轄異議申請,張遠忠還是很高興的,他説:“遲到的正義也是正義,對於廣大在黃光裕內幕交易案中受損的中小投資者而言,畢竟維權有望了。” 陳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