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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股民起訴黃光裕夫婦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原定於本月1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然而,離開庭不到一週,卻橫生波折。
“黃光裕一方突然提出了管轄權異議,因此此案審理可能再次推遲。”7日,4名股民的代理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對經濟導報記者説,按照程序,法院將對管轄權異議的申請進行審查,何時開庭暫無時間表。
張遠忠表示,這將使得15日即將上演的“好戲”,無奈因“演員”的缺陣而泡湯。
據悉,上述案件被稱為我國“內幕交易民事訴訟第一案”,此次是本案的第二輪訴訟。此前的9月6日,該案首次開庭。原告股民李岩稱,由於黃光裕夫婦的內幕交易行為,造成其在2007年6月進行了不恰當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稅損失共計240余元,同時申請賠償其另兩次交易的損失共計幾十萬元。其後,審判長宣佈休庭,稱合議庭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合議。9月16日,基於“訴訟策略的需要”,原告突然撤訴。
而今,臨第二輪訴訟開庭之際,黃光裕一方又提出了管轄權異議。“在此時採用這一招數,顯然是對方為了拖延時間,以避開證監會最近嚴查內幕交易的‘風頭’。”張遠忠説。
究竟是出於訴訟策略的需要還是有意拖延時間?對此,導報記者試圖聯絡黃光裕一方的代理律師,但一直未果。
張遠忠對導報記者表示,拖延時間換來的將是中國證券法制化的進一步完善。“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制定內幕交易民事賠償司法解釋,時間越往後,該司法解釋出臺的可能性越大。而司法解釋只會對黃光裕一方更加不利。”張遠忠説,“內幕交易民事賠償司法解釋本來有望今年年內出臺,但遇到了些波折,年內出臺已幾乎不太可能。但明年出臺非常值得期待,到時對於此類訴訟,就會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具體維權實務在操作上將更加有利。”
此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張遠忠表示,從上述案件本身來看,9月份立案,到明年3月份左右此案就該審結完畢。他同時介紹,手中已掌握非常充足的證據,只待開庭,“完全有把握讓法院支持我們的觀點。”據悉,上述4名股民的索賠總額達700余萬元。
張遠忠還稱,這起民事索賠案如果勝訴,將有一定示範作用,會對在資本市場以內幕交易損害中小投資者的行為有所警示。此外,這起案件的結果,也將關係到未來黃光裕夫婦會否遭遇到連環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