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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急送丟失畫家參展畫被訴 僅賠償1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16: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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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展畫作運丟 畫家告宅急送

  主辦方僅收到一個空畫筒 由於未做保價一審獲賠100余元 畫家則要求賠償7萬損失

  畫家郭先生為了參展,托宅急送將自己的一幅作品快遞給畫展主辦方,不料畫作卻在快遞途中丟失,因賠償問題協商未果,郭先生將宅急送告上法院。

  記者11日上午獲悉,郭先生一審僅獲賠3倍運費共計100余元,郭先生提起上訴後,北京市二中院近日已開庭審理了這起快遞糾紛案。

  郭先生是一名設計師兼畫家。據郭先生説,由於自己的作品經常參加各種展覽或活動,經常讓快遞公司快遞畫作,從來沒丟過畫,但他沒想到第一次跟宅急送合作,就把他的畫給弄丟了。

  郭先生稱,為了參加畫展,他將自己創作的一幅25平方尺(9平方尺=1平方米)的畫作裝在一個畫筒中,密封好後委託宅急送送給畫展的主辦方。然而交到畫展主辦方手中時,只剩下一個敞著蓋子的空畫筒。

  郭先生事後與宅急送多次協商未果,於是以每平方尺3000元的價格向宅急送索賠7萬元損失。

  此案在一審開庭時,宅急送辯稱,畫展主辦方(即收件方)已正常簽收了貨物,有運單為證。

  但郭先生指出,收件人辦公場所當日的監控錄像顯示,畫筒送達時已不是密封狀態,而且內無畫作。

  宅急送一方強調,按照運單條款的相關約定,貨物一旦正常簽收後再發現的丟失、破損等情況,快遞公司一律不承擔責任,故不同意郭先生的訴求。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定畫作在運輸途中丟失的事實,但由於郭先生在委託快遞運送畫作時,並未做相應的保價或上保險,故按規定宅急送需賠償郭先生3倍的運費共計100余元作為補償。

  最新進展

  宅急送被指故意快遞空畫筒

  按照3倍運費進行補償,郭先生當然無法接受,於是向二中院提起上訴。

  近日,此案開庭時,郭先生表示,他的畫作在運送過程中,一自稱宅急送負責人的人曾電話告知他,其托運的物品可能在物流配送的過程中出現了問題,讓他注意查收。後來他才得知畫作早在運輸途中就不見了蹤影。

  郭先生認為,宅急送是在早知道畫已丟失的情況下,還將空畫筒快遞到了收件人處。

  宅急送否認這一説法,並表示在公司載運單上多處明顯位置提示,一旦簽收貨物,再出現的問題均與宅急送無關,而且建議寄件人對價值大的貨物進行保價或上保險。

  宅急送還表示,由於郭先生只做了普通托運,事後又正常簽收了貨物,再説有問題就與宅急送無關了。

  該案目前尚未宣判。(記者 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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