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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購房補貼被誤讀 新政違背"國八條"政策基調嗎?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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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臺房産新政 引發救市討論

  日前,安徽省蕪湖市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發一場有關地方政府救房市的討論。在2月1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蕪湖市副市長洪建平斬釘截鐵地告訴記者:“嚴控房價,打擊投機,滿足中低收入者和引進人才的剛性住房需求,優先發展保障性住房計劃,是蕪湖市房産新政的核心思想,而不是外界所猜測的房市救市之舉。”

  該《意見》是對國家樓市調控政策的違背嗎?為何會引發救市質疑?

  新政違背“國八條”政策基調嗎?

  補貼首套房,滿足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需求

  在這份《意見》中,引起最多關注的,就是第十六條。

  《意見》第十六條提到,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蕪湖市區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在辦理産權登記時,財政部門給予所納契稅100%的補助;對購買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財政部門再給予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對購買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財政部門再給予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在第十六條的規定中可以明顯看到,政府是鼓勵中小戶型商品房的建設,旨在滿足蕪湖市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條件的硬性需求,減輕他們的負擔。” 洪建平告訴記者,在《意見》配套的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了可以獲得補貼的自住房範圍是購房人在蕪湖市購買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而不是説買多少房都會給予補貼,這就避免了有人利用新政策炒房。

  “為了確保補貼由中小戶型的購房者獲得,《意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補貼發放流程。只有審核購房面積符合要求,財政部門才會給予發放補貼。”蕪湖市住建委主任孫躍進説。

  業內人士表示,整體來看,與2011年年底佛山、成都修改限購條款不同,蕪湖本次出臺的政策並不違背“國八條”政策的基調。對自住型、首套房購房需求的契稅減免,在全國範圍內都有類似的政策。從我國房地産政策的變動歷史看,對購買首套房、中小戶型自住商品房,實施契稅減免是一個普遍並一直堅持的政策,也體現了政策保護剛性需求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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