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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臺房産新政 引發救市討論
蕪湖購房補貼被誤讀
本報記者 錢偉 王煒
日前,安徽省蕪湖市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發一場有關地方政府救房市的討論。在2月1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蕪湖市副市長洪建平斬釘截鐵地告訴記者:“嚴控房價,打擊投機,滿足中低收入者和引進人才的剛性住房需求,優先發展保障性住房計劃,是蕪湖市房産新政的核心思想,而不是外界所猜測的房市救市之舉。”
該《意見》是對國家樓市調控政策的違背嗎?為何會引發救市質疑?
新政違背“國八條”政策基調嗎?
補貼首套房,滿足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需求
在這份《意見》中,引起最多關注的,就是第十六條。
《意見》第十六條提到,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蕪湖市區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在辦理産權登記時,財政部門給予所納契稅100%的補助;對購買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財政部門再給予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對購買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財政部門再給予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
“在第十六條的規定中可以明顯看到,政府是鼓勵中小戶型商品房的建設,旨在滿足蕪湖市中低收入者改善住房條件的硬性需求,減輕他們的負擔。” 洪建平告訴記者,在《意見》配套的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了可以獲得補貼的自住房範圍是購房人在蕪湖市購買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而不是説買多少房都會給予補貼,這就避免了有人利用新政策炒房。
“為了確保補貼由中小戶型的購房者獲得,《意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補貼發放流程。只有審核購房面積符合要求,財政部門才會給予發放補貼。”蕪湖市住建委主任孫躍進説。
業內人士表示,整體來看,與2011年年底佛山、成都修改限購條款不同,蕪湖本次出臺的政策並不違背“國八條”政策的基調。對自住型、首套房購房需求的契稅減免,在全國範圍內都有類似的政策。從我國房地産政策的變動歷史看,對購買首套房、中小戶型自住商品房,實施契稅減免是一個普遍並一直堅持的政策,也體現了政策保護剛性需求的特點。
當地房地産發展狀況如何?
去年房地産投資同比增長24.2%,保持了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記者從蕪湖市住建委了解到,2011年,蕪湖市房地産投資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24.2%,比全省平均水平高9.18個百分點,而房屋竣工面積達389.3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了23.27%,同樣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1.84%,保持了平穩健康的發展態勢。
“出臺房産新政,就是為了推動房産市場繼續健康發展。”孫躍進告訴記者。據他介紹,2011年,蕪湖市房屋成交總量為333萬平方米,其中中小戶型佔了30%,目前市場的剛性需求仍然很旺盛。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從多年的房地産市場發展可以看出,影響房價的最主要因素還是銀行的信貸額度,其他政策對房價的影響並不大。目前,房地産市場已經處於下調過程中,全國46個限購城市的調控力度依然持續。蕪湖作為三四線城市,其針對自住需求的微調,對整體市場的影響並不大,反而需要注意因可能的過分解讀讓小部分購房者害怕再次踏空市場,而誤判為調控鬆動,盲目入市。
住房新政為何被誤讀?
各界擔心地方政府放鬆宏觀調控
“蕪湖把嚴控房價、滿足居民基本住房需要擺在首位,進一步促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建設生態、節能和中小戶型普通住房。”洪建平説。
為了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意見》中規定,已享受往年度及本《意見》相關財政補助政策的普通住房,自産權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否則退回已享受的財政契稅補助和購房補貼。
洪建平表示,《意見》中一個更重要的內容是加快安居工程建設,健全保障性住房體系,繼續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
“2008年至2011年期間,蕪湖市累計新建保障性住房303萬平方米。2012年,全市將新建保障性住房304萬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賃住房5.2萬套,廉租住房0.91萬套,竣工保障性住房0.8萬套。”蕪湖市住建委工會主席王榮介紹。
為何當地改善民生的舉措被誤讀為救樓市之舉?
“槍打出頭鳥”。上述業內專家表示,由於蕪湖是今年第一個表態對購房進行補貼的城市,加上各方都在猜測地方政府會不會放鬆調控,因此受到了各界廣泛關注。
事實上,擔心地方政府放鬆調控不無道理。記者從各地採訪了解到,受房地産調控和宏觀經濟形勢影響,去年下半年以來,不少地方的土地收入、房地産相關稅收收入出現明顯下滑,有的城市地方財政收入甚至出現每月十幾個百分點的下降,對地方政府來説壓力巨大。在經濟結構轉型成效尚不明顯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有強烈的放鬆調控的願望。在極個別地方,也出現了暗中放鬆公積金購買二套房等政策,來放鬆調控的舉措。這是應該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