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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記者 葛佳
針對市場上關於上海冠華不銹鋼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華)和福建龍洲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龍洲運輸)兩家企業預披露時間不符合證監會新規的説法,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表示,2月1日前通過初審會的企業預披露仍在發審委會前5天,上述兩家企業屬於此類情形。此外,符合上述情況的首發申報企業還有42家。
證監會于2012年2月1日首次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企業的審核名單和審核進程,按照新規,從2月1日起,企業申請IPO的招股書預披露時間由原來的發審會前5天提前到反饋意見落實後、初審會之前,為發審會召開前一個月左右,並同時公佈在審企業名單,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標注信息將進一步明確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關於調整預先披露時間等問題的通知》(《通知》)中已明確規定,2012年2月1日前已通過初審會的企業仍按原有做法進行預先披露,即預先披露時間安排在發審委會議召開前5天,與發審委會議公告同步披露。上海冠華和福建龍洲運輸屬於此類情形。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除上述兩家公司以外,屬於此類情形的企業還有42家,其中主板29家、創業板13家。為便於市場準確理解調整預先披露時間的相關工作,證監會有關部門將在其網站公示的首發申報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備註欄中對“2012年2月1日之前已通過初審會但尚未預披露的企業”進行標注,同時對已通過發審會的企業,備註欄中的內容將進一步明確為“已通過發審會”。
此外,根據證監會要求,對2012年2月1日前未通過初審會的企業,在發行人及其仲介機構滿足落實完畢反饋意見、財務會計資料仍在有效期內、相關部門意見回復後安排預先披露,其後將安排初審會和發審會。
上述部門負責人表示,由於每家企業落實初審會意見以及準備上會材料的進度會有所差異,因此不能將預披露至發審會的時間間隔簡單理解為30天。
“新老劃斷”造成特例
為增強新股發行審核工作的透明度,證監會于2012年2月1日首次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企業的審核名單和審核進程,將一直處於“保密”狀態的在審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見面會、問核、反饋會、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核準發行等10大主要環節。
同時,根據證監會預披露新規,完成“落實反饋意見”之後,上述擬上市企業將正式預披露,並經過初審會等重要環節後方能進入發審會(即“上會”)。
不過,作為證監會預披露新規生效後的第二批預披露企業,上海冠華和福建龍洲運輸兩家正處於“落實反饋意見中”(截至2012年1月31日)的企業名稱,卻出現在2月3日證監會刊發的《發審委2012年第22次工作會議公告》中,顯示證監會主板發審委將於2月8日召開的2012年第22次發審會,審核上海冠華和福建龍洲運輸兩家擬上市企業的首發。
由於上述兩家擬上市企業的招股書申報稿同日也通過證監會網站進行預披露,其僅僅5天(3個工作日)的預披露時間,便最終産生了“新老劃斷”的特殊情形。
證監會昨日還公佈了42家在2月1日之前已通過初審會但尚未預披露的首發申報企業名單,其中包括中國郵政速遞物流、上海北特科技、瀋陽萃華金銀珠寶等29家主板(含中小板)企業以及西安天和防務技術、京華信息科技、華燦光電等13家創業板企業。
早報記者將此份名單與證監會2月1日公佈的IPO企業審核名單對比後發現,截至1月31日,上述企業均處於“落實反饋意見中”,與上海冠華和福建龍洲運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