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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的未來:開放與控制之爭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9日 10: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觀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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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新一期的《連線》雜誌上,總編克瑞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發表《web已死,互聯網永生》一文,引發了關於網絡前途的討論。與文章一同刊出的還有安德森與蒂姆奧瑞利(Tim O’Reilly)等人的辯論,高手過招,各抒己見,討論非常精彩。

  克瑞斯安德森從各種網絡應用的流行中看到Web網絡的隱患:安全開放的Web網絡正在轉向半封閉的網絡平臺;用戶頻繁訪問各種應用,但不再經由開放的萬維網。同時,資本在競爭的過程中也越來越傾向於拋棄那些塑成並使Web網絡蔚然成風的倫理、技術和商業模式,企業和用戶似乎都認為這種封閉的網絡更有競爭力。

  值得警惕的是,這一轉變的危險之處在於,互聯網曾經引以為傲的開放、去中心化及堅定地支持創新等特質將會逐漸喪失。網絡下一步發展的方向究竟是哪?

  克瑞斯安德森並不是第一個觀察到這種現象的人,《連線》也不是第一份登出這種觀點的出版物。早在兩年前,喬納森齊特恩(Jonathan Zittrain)便出版了《互聯網的未來:以及如何阻止它》(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How to Stop it)一書,詳細闡述了他對網絡未來歧路的判斷。

  如書名所示,齊特恩認為如果不加阻止,互聯網這趟列車將滑入斷崖;如果掌握好平衡及時調整方向,則可免墜深淵。這本由耶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書,封面是四條鐵軌交叉出兩個不同的方向,一個方向是直通斷崖,另一個則是在接近斷崖時拐彎通向安全的方向。

  事實上, 再往前追溯, 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在2004年出版了《思想的未來》曾就網絡的未來提出警告:控制網絡的力量正在增加,自由、開放的互聯網正在受到威脅。

  有意思的是, 喬納森 齊特思和勞倫斯萊斯格均是哈佛大學的法學教授, 而且兩人均有豐富的互聯網閱歷。前者曾長期擔任CompuServ(美國早期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版主”(論壇系統管理員),關注領域涉及互聯網過濾、版權問題、網絡安全、垃圾信息等。後者雖身為法學教授,業餘愛好卻是編程,在研究網絡法的過程中多次抨擊美國現行法律並呼籲保護互聯網創新,在知識産權和版權法等網絡相關法律的理論和實踐中均有深入的研究。

  兩位法學家認為, 技術並非互聯網的全部,政策和法律對其未來發展的影響可能更深遠、更舉足輕重。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塑造明日互聯網未來的,不是那些提供各種網絡應用的廠商,甚至不是生産網絡內容的網民,而是來自法律的力量以及借助法律所劃定的寬廣而堅實的邊界。

  開放與生産性網絡

  探討互聯網未來的第一步,是厘清哪些特質成就了互聯網。回顧互聯網的歷史可以發現,沒有開放,沒有與強大控制力量的博弈,就沒有互聯網的誕生。

  在20世紀之初,AT&T不光控制著美國的電話網絡,而且有權決定電話網上所附屬的設備。1921年,有人發明了電話防噪聲器,其效果相當於用手罩住話筒防止噪聲進入話筒。這一小發明受到市場的熱捧,銷量高達12.5萬個,但這是個沒有被AT&T認可的外來設備,AT&T就以維護電話網的安全為由禁止了它。

  不過對控制的挑戰並未停止。2 0 年後, 工程師湯姆卡特(Tom Carter)開發了Carterphone,將無線電基站接入電信網,方便辦公室對遠程現場勞動的指揮。AT&T再次警告客戶不要使用這個設備。但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 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ttee)這次並沒有支持AT&T,它判令只要沒有出現對網絡的損害,AT&T就不能禁止用戶使用外來設備。

  控制的圍墻一旦被打開了縫隙,創新的光芒便奪目而出。這一判決激發了電話網絡的創新,隨後出現了大批第三方發明和銷售的設備,包括錄音電話、傳真機以及無繩電話等。其中最重要的創新,則是電話撥號調製解調器(Modem,網民俗稱為“貓”)。通過這個調製解調器,用戶可以撥號通過傳統的電信網訪問電腦網絡,使自己的PC與廣闊的網絡世界互聯。

  就在AT&T被迫減少對電話網絡控制的同時,互聯網的早期設計師正在研究基於包交換而非線路交換的通信系統。由於遵循“端到端”的對等原則,這個系統沒有控制中心,也奠定了互聯網的網絡中立屬性,不像AT&T控制的電話網那樣可以歧視特定的創新。

  齊特恩將互聯網稱為生産性網絡( G e n e r a t i v e Network),他對生産性的定義是:一個系統接受大量多樣化受眾未經審查的貢獻,産生預期之外的改變的能力。開放、自由、公共性等都是生産性的特徵。最重要的是,生産性網絡降低了顛覆性創新的門檻。

  事實上,在開放和端對端屬性的鼓勵下,大量創新涌現進而塑造了互聯網商業化後近十年的輝煌發展歷程。這些創新包括TCP/IP協議、萬維網WWW、超文本標記語言HTML、電子郵件Email、網絡瀏覽器(Mosaic、Netscape、IE等)、新聞組、即時通信……正是這些創新塑造了互聯網第一個十年的面貌。

  克萊頓克裏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在《創新者的困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一書中把創新歸為兩類,一類是維持型創新,一類是破壞性創新即顛覆性創新。根據他的研究,市場領先者只認同能增加現行事業效率的技術,對持續性創新接受很快,也肯投入。

  但顛覆性創新則因為新技術過於超前而被市場領先者棄用。而且,這類創新之所以不入他們的法眼,理由是非常充分的:最大的客戶群體同時也是帶來利潤最多的客戶,眼下並不需要這樣的新技術。正所謂:“現金牛擠不出創新的牛奶來”。

  生産性網絡帶來權力的轉移。權力從在市場上佔統治地位的大企業手中,逐漸轉移到用戶的手中,而顛覆性創新的一大源泉就來自用戶本身。

  與之伴隨而來的風險則是,開放引發的網絡安全問題即“數字珍珠港”有可能摧毀整個數字世界。齊特恩認為,網絡安全帶來的危險無法通過更強的生産性來解決,而是導致在內容和應用層面增加更多控制,從而降低網絡的生産性。

  控制改變傳統互聯網

  如果説齊特恩的研究學術性更強,相比之下,萊斯格教授對保持網絡開放以及鼓勵創新的呼籲更直指現實。萊斯格參與了眾多實踐,出任電子前線基金會的顧問團成員,以專家身份參與唱片業訴音樂分享軟體耐普斯特案、美國政府訴微軟壟斷案等。

  在他看來,數字世界接近思想世界,交換思想不會帶來損害而會增加創新的可能,通過法律手段過多地保護知識産權和專利等將有損互聯網的創新。這樣的言論,在美國法學界堪稱驚世駭俗。

  但萊斯格並非法學界的“叛徒”,他並非要打破法律為互聯網所劃定的邊界,而是擴展這個邊界的範圍,使之為創新留下更多的空間。萊斯格教授憂慮地看到,控制正在增加,而且超過了最初設定的平衡點。正如在互聯網的發展前期,技術也曾過分擴張打破過平衡。

  控制與創新的博弈在網絡發展過程中始終存在,萊斯格援引了尤查本特勒(Yochai Benkler)對網絡系統的分層概念,指出在物理層、代碼層和內容層三個層面,控制都在加強。在齊特恩擔任CompuServ版主的時期,網絡屬於不同的服務商專有,除CompuServ外還有AOL、Prodigy等。商業化引發互聯網的爆炸式增長,把專有網絡也連接進來,沒有人能像AT&T控制電話網絡一樣控制網線(代碼層)了。讓萊斯格憂心的是,網絡服務供應商試圖控制和壟斷的念頭一直存在。

  而在內容層,萊斯格認為相關的知識産權法應該防禦性地使用,而不是進攻性地濫用。當音樂共享軟體耐普斯特(Napster)在網絡上廣泛流行時,遭到了唱片行業的閃電般法律狙擊,一個老舊的行業通過訴訟幹掉了一種創新的技術。萊斯格教授對耐普斯特以及mp3.com等創新抱有同情心,認為創新應該受到更平衡的法律待遇。

  對互聯網未來發展最為重要的,當屬對物理層控制權的爭奪,主要表現在頻譜的使用分配上。泰坦尼克號沉沒以後,海軍分析認為是缺乏對無線頻譜的有效使用,沒能及時與附近的船隻通信從而喪失了救援機會。隨後美國政府開始管制頻譜,1 9 2 7年開始由FCC監管頻譜的使用。不過批評一直不絕於耳,直到採取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拍賣方式。但頻譜的控制權不過是從政府的手裏轉到了大企業的手裏而已,因為拍賣必將導致壟斷。萊斯格認為應當將頻譜作為公共資源使用,這是比拍賣更好的使用方式。

  悲觀如萊斯格者認為,互聯網曾導致創新的大爆發,而眼下在三個層面上逐漸增強的控制,正威脅著網絡的未來。

  尋找平衡之道

  從技術層面來説,雲計算看似網絡的未來,但網絡應用和雲計算的興起,是否意味著僅僅是範圍更大一些的封閉和控制呢?用戶手中數以億計的移動計算設備,是否還擁有PC時代那樣的生産能力?數字革命的下一輪浪潮能否引爆互聯網初創期那麼多的創新?在兩位作者看來,答案既在技術與法律的更好互動中,也在控制與自由的平衡中。

  在齊特恩所處的web2.0時代,控制與開放的爭奪變成網絡的生産性(generative)與web2.0的功能性(appliancized)之間的賽跑。在他看來,各種Web2.0網絡應用的火爆,事實上宣告了web的死刑。因為這些應用是封閉而非開放的,控制權在開發它們的公司手中。只要能管住這些公司,這些應用及所有使用這些應用的用戶,都將逃離不了監管者的手心。

  互聯網的本質是開放, 允許開發和運行任何應用,而不考慮什麼人使用它,或者它將帶來什麼危害。因此,保證互聯網生産性的關鍵,在於不對系統施加封閉並同時維持其安全性。

  如何在不損害網絡開放本質的前提下,儘量消除其不利的方面;齊特恩給出的建議仍然是打法律牌。在目前的條件下,首先應該讓聯網設備及SaaS(軟體作為服務)更加適合移動網絡,為數據便攜性立法。比如借助軟體,我們的手機可以實現在拍照後立刻發送至手機生産商建造的圖片共享網站,但法律應該保護無論照片在本機還是在網站,都在拍攝者的掌控之內。當軟體不再是一種産品,而是轉變為服務時,必須保證隱私和數據安全。

  控制的增加並非必然是壞消息,開放也並不等同於創新;兩位作者都有大量的例子來論證封閉及濫用開放的危害。關鍵在於尋求開放與控制之間的平衡;如果無法尋找到一種平衡之道,開放創新將成為美好的過去,而今天的互聯網將成為舊日封閉的AT&T的電話網絡。

  今天的讀者每天淹沒在大量的網絡應用中,閱讀這些書將成為一次頭腦風暴的機會。作者所提供的解決方案未必奏效,也許會隨著技術的發展而落時。比如,有些想像中的控制並沒有變成現實。萊斯格曾擔憂時代華納與美國在線的合併,會形成一個龐大的非中立平臺,影響未來5年互聯網的面目。這一判斷顯然高估了兩者合併的意義。去年年底,時代華納與美國在線終結十年的合併,最終分手。

  但他們對網絡發展的回顧,確實使網絡剛剛興起時面目模糊的模樣變得清晰起來。兩位作者指出了互聯網創建發展中最美好的特質,也描述了健康信息産業生態系統的輪廓。同時他們所發出的警告之聲以及尋找解決之道的努力,對塑造明天的互聯網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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