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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1月18日電(記者 孔博)記者在18日召開的廣東省紀委十屆六次全會上了解到,廣東今年將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開展巡視專員制度、建立省市兩級預防腐敗機構等探索。
據廣東省紀委介紹,2011年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大力解決了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醫療、環保、食品安全、“三公”經費等問題。深入開展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查處教育亂收費問題89起,涉及金額814.2萬元,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7人;將“三公”經費納入電子監察系統實時監督,全省黨政機關因公出國人次同比減少13.4%,新購公務用車費用減少10.6%,公務接待費用同比減少2.1%;發現、糾正和處理“小金庫”144個,金額6349.72萬元。
據廣東省紀委介紹,去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新立案4630件,其中廳級幹部35件38人、縣(處)級幹部228件236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4.76億元;查辦商業賄賂案件1136件,涉案金額6.85億元。與此同時,去年廣東6萬多名領導幹部按照規定報告了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情況。
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説,2012年廣東將深入推進具有廣東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著力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構建“分崗查險、分險設防、分權制衡、分級預警、分層追責”的預警防控模式。
據廣東省紀委介紹,廣東將繼續加大辦案工作力度,從嚴懲處腐敗分子,同時要更加注重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統一,注重做到三個區分,即要把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而違紀違法的行為區分開來,把國家尚無明確規定時的探索性試驗與國家明令禁止後有法不依的行為區分開來,把為加快發展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故意違紀違法的行為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