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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文交所被指內幕交易 女富豪未付足款引神秘鏈條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8日 1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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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年末,一則由人民網轉載的香港《文匯報》的報道,將泰山文交所推向了“內幕交易”的風口浪尖。記者了解到,2011年12月28日,泰山文交所已與投資者簽訂了善後協議。

  山東泰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山文交所)成立於2011年7月19日,註冊資本1.5億元,註冊地在山東省濟南市。因其總經理是天津文交所的創始人屠春岸(微博),因而廣受關注。

  2012年1月13日 《羊城晚報》的報道顯示,2011年12月底,中宣部等五部門以中宣發(2011)49號文的方式,下發了《加強文化産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催促各地組織力量整頓文交所,只保留上海和深圳的文交所。

  而來自國家層面的整頓行動,究竟能給泰山文交所留下多少存活空間,尚不可知。

  引出神秘鏈條

  在2011年12月22日,就有藝術品股票的投資者向《每日經濟新聞(博客,微博)》報料稱,其懷疑文交所股東成立私募自己買畫,通過第三方名義溢價上市。證據是人民網港澳頻道和香港《成報》的報道、屠春岸的微博,還有在泰山文交所上市的吳冠中兩幅畫作的發行人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檢索發現,人民網港澳頻道和《成報》講述了同一件事,濟南女商人任春霞2011年10月3日在香港蘇富比(微博)《二十世紀中國藝術》拍賣會上,以1.13億元拍下了吳冠中的《漓江新篁》、《凡爾賽一角》以及趙無極油畫《10.1.68》三幅畫。但任春霞只支付了吳冠中兩幅畫的成交額和佣金,未付趙無極油畫的拍賣款和佣金,因此被香港蘇富比拍賣行告上法庭。

  2011年10月20日,《漓江新篁》、《凡爾賽一角》通過濟南市美術館的價格評估;2011年11月4日通過了泰山文交所的上市審核,將之公開掛牌;11月15日,兩幅畫正式在泰山文交所份額化上市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兩幅畫作在濟南美術館評估的時候,委託人就是泰山文交所,而在2011年11月8日公佈的持有人承諾書中,兩幅畫作的持有人卻變成了中國金谷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任春霞拍到該畫以後立即銷聲匿跡,其所拍到的畫為何由金谷信託來上市?金谷信託在持有人承諾書中聲稱,這兩幅畫“來源合法,本公司享有完全處分權,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

  2012年1月12日,泰山文交所副總經理劉川在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郵件中表示,在泰山文交所掛牌吳冠中兩幅作品的持有人為金谷信託,任春霞跟泰山文交所沒有關係。不過,對任春霞和金谷信託的關係,劉川沒有透露。

  畫被運回香港

  既然吳冠中的《漓江新篁》、《凡爾賽一角》兩幅畫都已在泰山文交所上市,這兩幅畫何在?泰山文交所總經理屠春岸對媒體表示,畫還在香港。之前僅運到了濟南海關,因為入關要繳納31%的關稅,故而鑒定和評估工作都在濟南海關進行,然後又被運回香港。

  但記者發現,在泰山文交所的網站上,泰山文交所、評估方濟南美術館的評估報告、金谷信託的報告以及代理商的報告,都沒有這兩幅畫在何處的消息。儘管屠春岸曾表示,泰山文交所持有吳冠中的《漓江新篁》、《凡爾賽一角》兩幅畫的包機及海關記錄,但兩幅畫究竟是否到過濟南海關,至今仍然是一個謎。

  有投資者質疑,泰山文交所存在黑色産業鏈文交所股東與畫主合作,拍賣會高價買畫,第一筆超額利潤産生;拍賣會後,找第三方公司出面做發行方,再加價發行,第二筆超額利潤産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香港蘇富比拍賣會上,《漓江新篁》以2624萬港元成交,《凡爾賽一角》以1858萬港元成交,合計4482萬港元,按照當日匯率,合人民幣3664.48萬元。根據泰山文交所的掛牌公告,在任春霞拍下後一個月,兩幅畫作在泰山文交所掛牌上市價格分別為3600萬元人民幣、2050萬元人民幣,與拍得的價格相比溢價達到67.8%和35%。

  另有投資人質疑,任春霞買畫的錢來自泰山文交所購買兩幅畫作的錢,買到畫以後通過金谷信託到泰山文交所上市交易。

  泰山文交所副總經理劉川在郵件中告訴記者,此前媒體報道中對泰山文交所用投資者錢財購買畫作的懷疑屬於“沒有真實依據的猜測和想象。蘇富比拍賣行出具的發票表明吳冠中的《漓江新篁》和《凡爾賽一角》兩幅拍品已于2011年10月6日付清款項(含拍賣佣金),而泰山文交所掛牌兩幅作品是在11月份,因此自然不存在用(或是“擬用”)投資者的錢去支付拍賣款的問題”。

  簽署善後協議

  2012年1月9日,泰山文交所投資者維權聯盟主要參與者之一的馬文泉(化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他們的維權已經獲得了階段性成果。

  所謂“階段性成果”是指,泰山文交所與維權投資者簽署了一份善後協議。協議顯示,2011年12月28日,維權群組織了20人的投資人代表團,與泰山文交所進行了交涉,並與交易所方面簽訂了書面協議。該協議顯示,“因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以下簡稱38號文)的出臺,甲方目前的份額化交易制度存在不確定性,存在關停或轉型的可能”。

  泰山文交所副總經理劉川通過郵件表示,“泰山文交所與部分投資者之所以簽署你提到的協議,我認為原因是雙方均認可該協議的內容,協議的內容也是合法有效的”。

  記者獲得的該協議照片顯示,“如甲方繼續經營且根據38號文的要求更改了已上市三件作品的交易規則,乙方不再繼續參加交易,並且和甲方解除原先簽訂的入市協議,有權要求善後主體按照成本價返還乙方投資款”,“如果甲方被關停,乙方有權要求善後主體按照乙方成本價回購乙方原有份額”。

  該協議照片還顯示,“乙方要求善後主體在甲方更改已上市三件作品的交易規則或者國家決定關停甲方文件下發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事宜”,該協議簽訂之日生效。

  2012年1月12日晚上6點,一份發佈在中國政府網上的文件引起了馬文泉的注意。在這份落款日期為2012年1月10日的文件中,國務院以國函(2012)3號文件的形式批復同意證監會《關於成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並建立工作制度的請示》,建立由證監會&&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在前述49號文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看到,在這次整頓中,一直打著國家金融改革創新區旗號的天津文交所和號稱文交所創始人的屠春岸領導的泰山文交所未在保留名單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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