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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 記者許悅報道:在各地整頓規範文交所的要求中,49號文提出了4個“不得”,這也是今後藝術品份額化産品的生存條件。包括天津文交所在內,若想保住藝術品類證券化交易,就必須按照這4個“不得”整改———
文交所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
對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文交所,49號文要求,嚴禁擴大業務範圍和新增交易品種、新增投資者,並限期取消或結束交易活動。對逾期不取消、繼續或變相違法從事證券期貨交易的各類文交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積極協助證監會作出認定,依照有關規定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