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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月10日電(記者張曉松)2011年前11月,全國工商系統共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199.88萬個,食品經營主體達到517萬戶。這是記者從10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為嚴把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2009年9月發佈《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食品經營者在此之前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
自2009年以來,全國工商系統共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420多萬個,再加上原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並仍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者,目前全國持有兩證的合法食品經營主體總計達到517萬戶。
目前,我國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總體數量很大,但市場準入門檻仍然較低,中小企業佔到80%左右,小、散、亂問題突出,相當一部分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缺乏必要的設備設施和規範的管理,不具備生産經營合格食品的基本條件。
針對這一情況,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在會上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嚴格把好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關,強化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籍管理和信用分類監管,嚴格依法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堅持先證後照,依法規範營業執照核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