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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 陸文軍 王蔚
提高上網電價、公佈居民階梯電價試行方案、粵桂開展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歲末年初,新一輪能源産品價格改革方案連續出臺。
閉幕不久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全面改革資源稅制度”、“要完善原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煤電價格關係”,這表明我國能源改革提速,而尋找公用事業與市場開放的平衡點,將成為改革的關鍵。
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王震説,粵桂兩地正在進行天然氣價格改革,新機制建立後,將有利於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天然氣資源合理配置。
能源價格改革提速,首要突破的便是打破壟斷。資源性産品往往具有天然壟斷性,一方面,同一能源産業鏈的不同環節,有的掙得盆滿缽滿,有的卻長期處於虧損;另一方面,隨著多年來改革之聲不斷,幾乎伴隨著一路向上的漲價曲線,讓公眾質疑“改革等於漲價”。
長期以來,我國天然氣、電力等行業形成自然壟斷産業組織,壟斷行業的特殊地位,造成了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家公司在油氣領域也構成了市場壟斷格局。
“十二五”期間,能源領域的壟斷格局將出現鬆動,部分領域市場化和定價機制漸進改革將會成為能源改革的主導思路。在成品油市場中,將會推動成品油下游銷售市場開放,在可能的領域加快市場化進程。
近期國家發改委“壓煤價提電價”的改革“組合拳”,就突出了公平性的導向,既抑制了煤炭企業的漲價衝動,也讓鉅額虧損的發電企業松了口氣,暫時緩解了長期糾結的煤電矛盾。
一些專家表示,“資源價格改革,不是一些壟斷企業牟利的盛宴,要努力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是民眾的呼聲。”
王震認為,未來能源價格改革的公平性重點突出兩個:一是保證充分競爭,二是在充分競爭的基礎上,産業鏈各個環節有一個合理的稅收體系。
2011年,我國能源市場供需頻繁出現失衡現象,從年初開始的“電荒”、“煤荒”到下半年“柴油荒”連續不斷。在席捲各地的能源“荒”中,問題根源直指能源定價機制。
破解“能源荒”頻發,也是今年國內能源價格改革要觸及的“深水區”。業界專家看來,當前改革的一個難點,是政府對能源企業的成本結構沒有明確概念。回顧從政策性低價到市場化計價的歷程,有的資源類價格改革似乎總也擺脫不了“一改革就漲價”的怪圈。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指出,“成本不透明和成本結構不完整是能源行業可持續的主要障礙。”能源定價要允許能源企業回收成本和一定的利潤,但也要求政府對能源企業的成本和利潤進行嚴格監管,政府依據能源的消費類別進行成本評估,計算出各種消費群體的成本,確認補貼群體,量化能源補貼。
能源改革無論以什麼方式進行,核清能源企業的運行成本是第一步,這對理順定價機制至關重要。上海復旦大學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力波認為,改革目的不是漲價,更不能借改革之名亂漲價,能源市場化改革目的是抑制壟斷,壟斷企業的利潤以及經營信息要進一步公開;同時應該引入民營資本參與競爭,因為引入民營資本其實就是利潤公開化的過程。
據新華社上海1月9日電